7月10日晚,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区长张海忠被发现由于颈部割裂在办公室死亡。今日17时,邯郸警方向媒体通报了张海忠非正常死亡调查结果:张海忠之死非他杀,系因精神疾患自杀身亡。
邯郸市公安局今日下午向记者提供的《邯郸市公安局关于邯山区区长张海忠非正常死亡调查情况通报》称,张海忠在办公室死亡事件发生后,该局迅速成立“7·10”专案组,立即展开调查侦破工作,并报请公安部、河北省公安厅专家现场协助调查。
通报说,经专案组民警调查,7月10日12时50分许,张海忠和司机杜秀峰回到办公楼,各自进入房间;20时许,杜秀峰看到张海忠办公室没有亮灯,拨打张海忠手机无人接听,遂拨打其住宅电话,其妻说张海忠未回家。张海忠妻子于是让两个儿子到单位找张海忠。张海忠的儿子到区政府后,敲张海忠办公室房门,但无人答应。之后问司机杜秀峰,杜称没有钥匙。后与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工作人员于21时20分许赶到并打开张海忠办公室门。其子进屋后发现室内没电,借助手机屏幕亮光进入里间卧室,发现室内有血迹,张海忠跪在床边,双肘压在床上,右手握一把菜刀。两人将张海忠抬至外间并将其手中所握菜刀取下,在搬动张海忠时发现其上身已僵硬。杜秀峰见状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护车赶到后将张海忠送往市中心医院急诊科抢救,发现其已死亡。
通报说,警方综合现场勘查、尸检和调查走访情况,排除张海忠他杀可能,系自杀死亡。专案组的主要依据是:一是现场门窗完好无损,均处于内锁状态,窗外平台无攀爬、踩踏痕迹;二是死者办公室门外东侧视频录像显示,死者于12时50分进入办公室至21时被发现死亡,其间无人进出;三是经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专家认定,死者颈部复合创口可以由自己形成;四是现场带有血迹的菜刀刀把有死者右手指纹、刀背两侧有死者左手指纹,证明其两手握刀自杀;五是现场足迹除死者外,均为抢救人员所留;六是现场饮水机电线被锐器割断,铜线外露,上有电击熔珠,死者双手均有电击斑,该处有死者拖鞋灰尘足迹,证实死者在此双手被电击,造成电源空气开关跳闸、室内断电;七是现场物品摆放正常,无翻动、搏斗痕迹。
上述七项依据均有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河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和邯郸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多位专家亲笔签署意见。
此外,经过公安人员对死者家属、司机、工作人员、市中心医院医生等接触较多人群走访,得知死者失眠有几年时间,最近一年多经常服用安定类药物,并且在张海忠办公室、住所发现有镇静、抗焦虑药物。其家属反映:“最近两个月,张海忠一直比较忙,回家睡觉也睡不着。以前他就有这个症状,他自己也怀疑有抑郁倾向。”据工作人员反映,平时都是司机或工作人员给他买助眠药,医生曾嘱咐张海忠最多服半片,但工作人员发现张海忠有时一次服用两片,超量服用。市中心医院医生也说,张海忠先后于今年6月25日和7月3日两次到医院就诊,并自述喝了镇静药以后一天也只能睡5个小时,医生先后给死者开了思诺思、盐酸倍他啶等镇静类药物。邯郸市公安局技侦支队支队长马延军说,死者最近曾和一朋友发短信说有厌世等思想的话。
专案组根据以上情况认定,张海忠系重度抑郁症自杀身亡,且在当日有两次自杀行动,在自行剪断饮水机电线触电自杀未遂后,遂实施了割颈自杀行为。本报记者马竞曹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