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当(安徽)涂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姑孰镇襄河湾小区巡查时,发现一新开美发店门头为“人民发院”,与国家机关“人民法院”名称近似。该局执法人员立即通过移动执法系统手机终端查询获知,该经营户尚未注册登记,当事人陈述,为便于宣传,才使用该“人民发院”名称。
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经营户立即清除门头上的“人民发院”字样,并通知其于15日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皖江晚报—记者 吴黎明 通讯员 汤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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