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4日)上午8时30分,因故意伤害他人致伤的琼山区国营红明农场张某生、张梦仁等4名男子,在潜逃9年之后,集体走进红明派出所投案自首。这是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后,在警方劝说下首批主动集体投案自首的在逃人员。
据张某生、张梦仁等4名嫌疑人交代,2002年10月,张某生、张梦仁等5人骑摩托车外出抓鱼,经过邻村的红明农场56队时,将该队居民的一只鸡撞死了。56队村民吴某等人认为他们是故意抓村里的鸡,双方就此引发争斗。当年10月17日,他们再次遇到对方后,又发生纠纷并引发争执,5人经过商量决定对吴某等3人进行报复。当年10月18日上午10时许,他们5人骑车到红明农场56队路口的大榕树下,各持一根木棒守候着,当吴某等3人从三门坡墟赶集归来时,他们持棒冲上去追打,经鉴定对方3人均为轻伤。
案发后,张某生、张某仁等4名嫌疑人逃跑。2004年7月张某福被警方抓捕归案并被判刑。
案发后,张某生、张某仁等5人知道闯了祸,便不敢呆在家里,只好躲藏在外打工,他们不敢上街或者去人员较多的场所,生怕被人认出后报警。他们4人中虽然3人已有家室, 却都不敢光明正大回家,偶尔偷偷摸摸地溜回家去,呆不了多久又赶紧溜走。
因为他们均被警方列为网上追逃嫌疑人,他们也不敢外出到远处打工,因为外出打工必须使用身份证。他们只能躲在离家不是很远的农村依靠帮助别人种香蕉等过活,平时听到有人提到“警察”两个字,他们就感到害怕,见到警车就躲得远远的,不时想到警察会来抓他们。
张某生等4名嫌疑人说,他们在逃亡的这些日子里,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已委托家人同3名受害人协商,于去年由4人共同向3名受害人作出了1.5万元的经济赔偿,以求得受害人的宽容和谅解。当他们得知现在自首可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后,便集体自首。(记者李云川 通讯员黄燕)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