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2年后,马某到法院起诉要求与妻子离婚,理由是平日里妻子太强势,希望自己早日摆脱这种生活。近日,霍山法院一审驳回了马某的诉讼请求。
家住霍山县的马某1998年底到江苏周某家打工,当时周某已婚,但婚姻并不幸福,周某的前夫吃喝嫖赌样样沾,而马某的出现仿佛黑暗中的一盏明灯,给周某带去了希望。渐渐地,两人日久生情,周某虽然大马某两岁,但感情迅速升温的两人根本无暇考虑太多,1999年12月,周某与前夫离婚,随马某来到霍山居住并登记结婚。期间,因为马某的家庭较为贫寒,周某拿出多年的积蓄在霍山为马某盖了房子,并多方寻医,治愈了马某婚前患有的癫痫病。2000年农历六月初八,儿子的出世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更多的欢笑,一家人其乐融融。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性格上的差异显现出来,经历过婚变之苦的周某对马某要求很严,不仅掌握着家里的财政大权,而且经常对马某横加指责,怀疑马某在外面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起初马某觉得周某为家庭付出了很多,尚能忍气吞声、事事顺从,但是几年下来,两人常常为琐事争吵一番,马某遂觉得婚姻生活倍感压抑。 2010年8月19日,周某又因家庭琐事跑到马某单位大吵大闹,使马某颜面尽失、心灰意冷。马某一怒之下,当日辞掉工作,离家出走,夫妻双方开始冷战。 2011年6月,马某回到霍山,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定决心结束这段婚姻,但周某不同意离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夫妻双方应互谅互让、互相尊重信任,原被告双方婚姻基础较为牢固,婚后两人相处融洽,生活美满。近期双方虽有矛盾,但矛盾仅是因双方缺乏应有的沟通和谅解造成的,原告称夫妻感情破裂,但没有证据足以证明,故最终法院驳回了马某的诉讼请求。(安徽商报 董先锋 方荣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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