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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无赡养岳父母义务 老两口状告半子遭驳回

2011年07月19日 15:27 来源:文汇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并不是说女婿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李大伯夫妇把女婿也告上法庭,要求他与女儿一起每月支付赡养费1500元。近日,上海静安区法院驳回了老两口的诉讼。

  李大伯夫妇的女儿小云结婚后,与丈夫小蔡到上海谋生。其后,老两口与小两口发生冲突,争吵中李大伯受到伤害,经法院调解,女婿小蔡赔偿了岳父医疗费等近900元。李大伯夫妇难以平息气恼,于今年5月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女儿小云、女婿小蔡每月支付两老赡养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李大伯夫妇每月均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日常生活并不困难,也无丧失劳动能力,因此对要求女儿支付赡养费不予支持。法院指出,女婿并非原告的亲生子女,原告不能要求其承担赡养岳父母的义务。同时,法院要求被告小两口在精神上更多地关心和慰藉老人。(记者 徐亢美 通讯员 李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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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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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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