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抢劫被判刑的廖明明、易浩友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总结经验”邀约团伙入室抢劫易浩友的前老板言某,并致言某重伤。昨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廖明明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罪判处被告人易浩友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被告人游杰、张方6年至1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庭审理查明,2010年8月,廖明明到长沙找“牢友”游杰玩。此时刚刑满释放的易浩友也与游杰住在一起。由于都没有经济来源,几人于是商量如何搞钱。易浩友提出他以前的老板言某在株洲做鸭子批发生意,身上戴了很多金器,很值钱。因担心人手不够,游杰又打电话叫来张方参与抢劫。然后,易浩友开摩托车载着廖明明、游杰,张方坐汽车到了株洲,4人在红旗广场附近一家招待所开了房。
同年8月28日凌晨,廖明明等4人带上作案工具来到言某家,廖明明用电话卡插开铁门。4人窜至二楼用脚踹开门,随后易浩友到楼下望风,另外3人又接着踹开二楼言某卧室房门。廖明明冲进卧室后右手用刀架在言某脖子上,左手将其按倒在床。由于言某反抗,廖明明朝其身上连砍数刀。此时游杰和张方将言某的老婆袁某控制,言某夫妇被蒙住眼睛后,游杰将言某双手绑住,并将其手上的黄金手链抢下来。廖明明和游杰在房间内翻出一根黄金项链、700多元现金和一个女式挎包后,与张方往外跑。经鉴定,言某构成八级伤残。 (李春璞 毕婷婷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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