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骗子在一大商场里租铺子开店,以“刷卡送礼”为由诱导顾客刷卡消费,然后将顾客的信用卡复制套现。昨悉,4名嫌犯均被江汉区法院判刑。
2009年9月,龙某和杨某打起了“歪主意”,两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整套用于复制信用卡的设备,包括盗码器、读写磁器、摄像探头等,随后使用化名在江汉区某大型商场租了一个商铺,并偷偷将相关设备安装在店铺中。
同年10月22日,两人又雇佣女子郭某和李某,并要求郭李二人在收款时以“刷卡送礼”为诱饵,尽量劝导顾客刷卡消费。起初,两女不知道雇主在诈骗。一个月后,二人知道了真相,但是仍然帮助雇主窃取顾客信用卡信息资料。截至2009年12月初,4人共窃得60余人的信用卡磁条信息及密码,并成功复制了其中大约20张。
随后,龙某和杨某将此商铺退租。窜至山东、河南等地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获取15.77万元。受害人报案之后,公安机关通过线索和技侦手段,于今年4月先后将涉案的4人抓获,并追回赃款5.6万元。
江汉区法院审理认为,龙某、杨某的行为均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7万元;郭某、李某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三年,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均处罚金2万元。(见习记者 梁爽 实习生 汪吉 通讯员 成艳秦)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