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显示,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的我国现阶段,大量社会矛盾集中于土地确权、规划许可等,原来居高不下的不服行政处罚类案件,现已被征地拆迁等案件所取代。
记者从淄博市政府法制办获悉,2010年,淄博市受理土地确权类案件占比53%,受理规划许可类案件占比30%,行政处罚类占受理案件总量仅9%,其余的涉及工伤认定、房屋确权、劳动教养等。这一趋势今年还在延续。
2010年至今年上半年,淄博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29件,通过调解做到“案结事了”的达到293件,成功调解率近70%。
“我们要求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能调解的尽量调解,不能调解的再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淄博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张志超谈到,“老百姓碰到困难申请行政复议,图的是能够真正解决问题,而不只是一纸简单的复议决定。”
去年五六月间,淄博市临淄区35户居民不服某大厦的规划影响其采光权,走上了群体上访的道路,经过区信访局工作人员的积极引导,最终向淄博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受理后,淄博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积极协调35户居民和市、区规划部门、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沟通对话,最终通过适当的赔偿化解了矛盾。
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行道路改造引发补偿争议、淄博市四家机动车市场不服物价部门行政处罚等一大批复议案件,在公开听证的基础上进行积极调解,最终各方当事人都互相让了步。
办案人员认为整个调解过程,“督促被申请人(行政机关)放下身段,以平等主体参与调解,而不是高高在上,很关键”。
据悉,为保证复议调解落到实处,淄博市实行年底依法行政考核“一票否决”制,并建立了调解回访制度。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淄博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共接待群众来访400余人次,解答电话咨询600余人次,同比接访数量增加了26.8%。
淄博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周继轲对此表示:“要积极帮助群众消除‘不知告、不会告、不敢告’的问题,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淄博市已建立行政纠纷矛盾发现机制,通过与信访局联系,及时将涉行政信访案件引导到复议程序中解决,尤其是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的行政纠纷。”记者李立 通讯员赖成兵陈永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