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帮助困难群众脱贫的工作岗位上,浙江温州苍南一干部却利用自己的职权“肥”了自己的腰包,受贿后他交代行贿人“不要让我老婆知道”,只因要存私房钱。今天,苍南县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原副主任杨某被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起诉。
杨某,男,现年50岁,原系苍南县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据苍南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7年以来,杨某在担任苍南县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利用分管下山脱贫的职务便利,在一脱贫安置房项目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林某(另案以行贿罪起诉)所送的8万元。
2007年9月,林某得知苍南县扶贫办要在苍南县钱库镇东西街村兴建安置房,就找到时任扶贫办副主任的杨某,说明自己想承包该工程。在杨某的帮助下,这个工程很快被林某“拿下”。在此后的工程建设中,杨某多方面为林某提供便利。
2010年12月,杨某告诉林某说自己欠了同事1.5万元,“一直想还,可手头没钱”。林某知道“感恩”的机会到了。几天后,林某拎着一个黑色塑料袋到杨某办公室交给杨某,说明内有8万元。对此,杨某笑纳了,他打算还了欠款,剩下的当私房钱,因此特别交代林某“这事不要让我老婆知道”。记者陈东升通讯员郁燕莉 宁藏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