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书记省长带头,21个市和121个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上阵”
◎去年5月,《中共广东省委政治协商规程》印发,实现了从“关心协商”到“必须协商”,从“可以协商”到“程序协商”,从“软办法”到“硬约束”的华丽转身。
◎阳江市政协一名负责人表示:“如何真正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使这种激励机制真正促进政治协商工作的落实,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协商成果的跟踪反馈、督办落实机制。”
广东政协工作再开全国先河!
昨日上午,广东省政协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各级党政领导督办政协提案工作情况。到今年6月中旬,省委书记、省长,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121个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全部牵头督办重点提案,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党政领导牵头督办重点提案的全覆盖。
“这在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是绝无仅有的。”广东省政协副主席陈蔚文说。
良好格局的形成源于长期的积累。早在去年5月,《中共广东省委政治协商规程》印发,成为全国首部省级政治协商规程,政治协商实现了从制度建设到制度实践的重大跨越,实现了从“关心协商”到“必须协商”,从“可以协商”到“程序协商”,从“软办法”到“硬约束”的华丽转身。
汪洋连续四年督办提案
2010年,广东省民建牵头提交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我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议》提案,由汪洋亲自督办,由省经信委主办。
为此,广东省专门成立了高规格的办理工作协调小组,省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徐少华和副省长佟星共同担任办理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省委办公厅与省经信委协调各会办单位,组成8个调研组深入广州、中山、东莞等地以及有关企业调研,并召开省直有关部门座谈会研究办理措施和对策。
2010年10月21日,汪洋主持召开提案办理会议,听取提案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汇报和提案者的意见。提案提出的建议被认真吸纳,广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科研体制改革的意见》,2010年省财政一次性新增了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项经费2000万元,省自主创新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规范性文件上升为省政府规章。
从2008年开始,汪洋连续四年领衔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同时,在汪洋的直接关心支持下,2010年1月和9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联合下发了《广东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程(试行)》和《广东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评价考核暂行办法》(下称《规程》和《办法》),在全国开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化建设的先河。
省长黄华华不仅连续四年领衔督办重点提案,还连续五年向省政协常委会通报政府系统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示范带动下,各级党委、政府、政协和各承办单位坚持把提案工作作为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提案工作呈现出重沟通、重效率、重落实的新局面。”广东省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主任陈俊年说。
提案督办纳入政绩考核
《规程》颁布后,党政领导督办提案就从政治自觉转变为制度安排。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单位纷纷召开专题学习会,从政治高度认识提案办理工作,分析提案办理存在的问题,把《规程》要求融入到提案办理工作的全过程。
在此基础上,全省各市的市委书记、市长都行动起来,领衔督办政协提案,为党政领导重视和支持政协提案工作作出了表率。
不少地市的市委、市政府以文件的形式,明确规定“市、县(市、区)两级党政班子每位成员每年要亲自办理一件以上与分管工作有关的提案”、“把领导干部督办政协提案情况纳入党政领导政绩考核内容”。
“我们的考核工作做得非常实,各地各单位提案工作做得好不好,我们都会检查并打分,打分情况报送省委组织部,作为科学发展观考核的内容之一。”广东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熊水龙说。
至今年6月中旬,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121个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全部牵头督办重点提案,实现了党政领导牵头督办重点提案的全覆盖,这在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是绝无仅有的。
督办推动解决民生问题
“党政主要领导率先垂范,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取得了切实的成果。”据陈俊年介绍,这极大地调动了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通过提案履职的积极性,一些民主党派还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课题招标,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提案,提案质量有较大提高。
更为重要的是,这推动了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实施。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督办的政协重点提案,大多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出的具有全局性意义的重要议题。党政主要领导督办的过程,是进一步统一各方思想认识,调动各方力量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通过这种力度的督办和办理,促进了党委、政府许多重大问题的解决落实,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如《推动构建粤港澳合作区,加快三地从合作迈向融合》提案在汪洋亲自督办下,港珠澳大桥前期各项工作经过紧张筹备顺利完成,并于2009年底动工建设,深港两地政府也已完成深港机场轨道联络线前期研究。
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督办的政协重点提案,不少是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民生问题,通过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督办,直接推动了问题的解决。如2008年省政协关于我省中小流域综合治理问题的提案,通过重点督办,省有关部门加强了这方面工作,一些地方的洪涝灾害得到治理。
“解决洪涝灾害问题后,当地老百姓硬把鸡蛋往我们口袋里装,像当年老百姓感谢红军一样。”陈俊年回忆。
12市制订提案办理规程
广东并不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绩,正在以落实《规程》为契机,将提案工作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推向纵深。
目前,全省有12个地级以上市参照省的《规程》制订了“政协提案办理规程”,包括广州、珠海、汕头、梅州、汕尾、湛江、茂名、潮州、揭阳、深圳、河源、清远。
广州市政协一名负责人表示,《规程》实施后,提案工作从征集、立案、交办、办理、督办、答复到“回头看”,环环落实,提案办理质量大幅提升。“立案的530件提案,已全部办复,除5个提案者对提案答复不满意外,绝大多数提案者对提案办理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此外,还有15个地级以上市制订了“提案办理工作评价考核办法”,16个地级以上市制订了“重点提案督办和办理办法”。另有5个地级以上市正在草拟出台相关文件。
即便如此,陈蔚文表示,虽然政协提案工作近年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办理质量有待提升、提案督办所需人力物力仍需加强等。
要破解这一难题,仍需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阳江市政协一名负责人表示:“如何真正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使这种激励机制真正促进政治协商工作的落实,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完善有关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协商成果的跟踪反馈、督办落实机制。”(记者 雷辉 通讯员 赖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