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不如上网”,这是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居民对法院推出“网络视频调解”一句中肯的褒奖。7月12日,记者走进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网络视频调解室,亲身感受了这种“简化程序、全程免费、方便快捷、不伤和气”的化解纠纷新模式。
回应群众新期待
和平区是沈阳市的金融、商贸中心城区,居住人口约70万人。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社会矛盾和各类纠纷频发,涉诉涉访案件倍增。最近几年,和平区法院每年结案都在1.2万件以上,而法官只有122名,案多人少、效率不高是法院自身发展的主要矛盾,也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最不满意的地方。
和平区法院党组认为,很多矛盾和纠纷都是可以通过街道、社区人民调解来化解的,当事人之所以愿意往法院跑,就是相信法院的司法确认力。该院从QQ网络视频聊天中得到启发,2010年4月,和平区法院与7个街道司法所、22个社区开通网络视频调解通道,采取视频对接、语音交流的方式,面对面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对达成的调解协议书给予司法确认。
记者走进和平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网络视频调解室,当事人李某诉说:“我早上晨练被你家的牧羊犬扑倒,我的左臂被咬伤,膝盖也摔肿了,我上医院光看病就花了700多元,你应该赔偿我医药费和精神补偿费。”张某说:“你只要拿出看病病历和收据,我就给你钱,精神补偿费我不能给你。”人民调解员接过话茬儿说:“我们请教一下法官,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在法官的指导下,这起纠纷以李某获得赔偿1500元结案。
今年3月,和平区法院又配备了“协同视频会议系统”软件,与街道、社区的联系更加方便快捷,视频网络覆盖全区所有街道、社区。辖区居民都可以不出家门,免费“打官司”。
化解纠纷效率高
和平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安萍介绍说,网络视频调解非常适用于发生在基层的个体案件,比如婚姻、继承、赡养案件,简易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等。这类案件没有复杂的法律关系,更多的是人际关系纠纷,由街道、社区干部进行调解更具优势,法官可以通过网络视频参与调解指导。网络视频调解的案件,当场履行的,当场结案;当场不能履行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可制作调解协议书由法院确认,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网络视频调解,解决纠纷效率高。今年上半年,和平区法院已通过网络视频调解各类民事案件48件,利用网络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510件,经过法院确定104件,解答法律咨询3800人次,开展网上业务培训1300多人次。
构建和谐“润滑剂”
网络视频调解借助网络,让法官走近了街道、社区,让“法庭”走进了千家万户,使虚拟空间生发挥出巨大的现实力量。这种“出门上访,不如在家上网”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模式,深受群众支持,成为构建和谐社区的“润滑剂”。
王奶奶今年已90岁高龄,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仅凭退休金难以维持生活。她5个子女中4个愿意照顾老人,但对大哥不尽赡养义务表示不满,由此产生了矛盾。王奶奶腿脚不便,就把自己遇到的问题反映给了社区。社区干部立即就老人的问题在网络视频上与和平区法院法官进行沟通。法官迅速给出指导性意见,说明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层面义务,更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并约王奶奶的大儿子在网上见面,使问题最终得到圆满解决。王奶奶说:“现在的法官真不错,网上为俺服务就像走进家门一样。”
和平区北市场街道总站路社区调解干事于洋对记者表示:“我们虽然经常调解各类社区纠纷,但毕竟不是法律专业人士,缺乏专业调解知识。如果要我们社区去找法律专业人士,一是难找到,二是现场调解难凑到一起,很不方便。和平区法院推出网络视频调解的模式,可以说帮了我们社区工作人员的大忙,既专业又省事。”
在和平区法院,记者还与一名当事人在线视频交流。他说:“做和平区居民真是件幸福的事,想要见法官,不出社区,就可以在网上见到,有什么疑难法律问题都可以求助法官。”
和平区法院院长张立斌说:网络视频调解这种新模式是网络科技时代下,法院对司法审判模式的有效探索。它使审判服务向外延伸,让大量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化解,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还能有效控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同时,它还拉近了法官与基层调解干部的距离,为践行司法为民开通了一条超空间的、面对面的法律服务绿色通道。(记者 王贵廷 刘宝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