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应找准利益平衡点
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尉犁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丁峰表示,这只是一起亲戚之间由经济纠纷升级为土地纠纷的案件,与政府行政不作为没有关系。
“说白了,是清官难断家务事。”丁峰说。
丁峰说,今年4月16日,王新成与陈其兴再次发生矛盾后,县委县政府迅速成立了以县政法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专案组,专项调查两人的土地纠纷案,以期尽快解决难题。
针对记者提出的这起土地纠纷案为何久拖不决的问题,丁峰说:“尉犁县政府进行的两次土地确权都没有找准利益平衡点,存在事实上的不公平。”
丁峰说,事实上,这起案子最早只属于经济纠纷,陈其兴返还拖欠王新成的8万元转让费,就结了。事情发展到现阶段,政府就应该以投资人投资多少而非谁是开荒者来确权,经过调查,陈其兴自1997年起就归还了农经站贷款11万元,后续投资大量款项且长期耕种争议土地,大部分土地理应归陈其兴所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经局农经协会秘书长姬新会说,解决争议土地首先应该解决民事纠纷,目前首要问题是确定谁才是土地的合法拥有者,而对于另一人的付出,应根据“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原则,给予适当补偿。本报记者 王雪迎 刘冰
政府不作为乱作为导致案件执行难
“正是因为尉犁县政府的不作为导致陈其兴愈发猖狂!高院的判决书写得很明确,土地应该属于我,但尉犁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无视高院判决,依旧我行我素地给陈其兴确权了900余亩土地,而陈依然不满足,还要拿走剩余的232.5亩!”2005年,当得知陈其兴要求尉犁县撤销确权给自己的232.5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时,王新成说。
2008年,巴州政府法制办撤销了尉犁县政府给王新成一次性确权的829亩土地使用权。一些熟悉这场土地纠纷案的人向记者透露,正是尉犁县国土资源局在办理土地证时留下了漏洞,让陈其兴抓到了把柄,不停上诉。
巴州政府法制办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由于县级政府针对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审批权限只有500亩,而尉犁县政府一次性为王新成颁发了一宗829亩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办证程序违法,从而作出责令撤销原办证行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接受记者采访时,巴州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王泉盛表示,作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部门,州法制办受理陈其兴提起的复议申请,严格审查尉犁县政府办证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办证程序和实质要件,代表州政府依法作出复议决定。
王泉盛说,该行政复议并非要求尉犁县政府撤销已经生效的土地确权协调书,而是需要县政府纠正土地登记手续即可。
“按照相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60日之内作出新的行政行为。但截至目前,我们并未收到当事人后续办证情况的反映!”王泉盛说。
王泉盛说:“政府不应该为自己的行政不作为互相推诿。”
记者来到尉犁县国土资源局,加入王、陈土地纠纷案专案组的赵副局长表示,自己并不十分熟悉案件的相关情况,不接受采访。
“政府的权威性体现在哪里?关键是让老百姓信服!政府的一切行为都应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否则就会失去一切!正是部分政府的不作为,甚至乱作为,为基层部分判决生效的土地纠纷案增加了执行难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经局农经协会秘书长姬新会说。
姬新会说;“跟老百姓打交道,最关键的一条就是政府做错了要勇于承认错误,才能取得老百姓的谅解,这就是主人与公仆之间的一种微妙关系。”本报记者 王雪迎 刘冰
土地纠纷升格成刑事案件
陈其兴说,他一直有一个习惯,把日常发生的大小事记录下来。他给中国青年报记者提供了一份2001年至2008年的维权、信访日志,以此证明王新成多次侵害其权益,而公安部门却不予受理的事实。
该记录显示,从2001年王新成开始上诉起,每年开春,王新成都会到地里种地,期望夺回自己的土地。
以2005年为例,陈其兴列举了春季播种期间王新成带人强行播种的情况,但在维权本中并未提及3月14日~17日所发生的事。
尉犁县人民检察院51号起诉书中还原了那几天的事实。
2005年3月14日,陈其兴到喀尔曲尕乡马号准备种地,之前王新成已安排20余名民工到该地准备种地。陈为能种地,遂给被告人田胜打电话,让其找人将该地里王新成的民工赶走,并对田胜说不能打人。
3月17日21时许,被告人田胜与其雇用的周某、李某、马某等7人分别携带木棒、砍刀、手电筒、电线等,前往该地块,采用威胁手段将分别居住在三处的王新成的民工共计22人赶出房屋,押上了汽车,让王新成的驾驶员陈宝军开车将其全部拉回尉犁县城。其间,上述被告人为防止民工反抗,对其中13名男性民工实施了捆绑。
起诉书中提到,陈其兴另案处理。
在此之后,由于双方均认定土地属于自己,围绕土地的保卫战在每年春播时就会悄悄进行。
据记者了解,2009年,尉犁县政府撤销王新成与陈其兴的土地使用证后,再没有对争议土地进行确权,并下发通知要求解决争议前,双方不许擅自耕种。
如今,进入夏季,陈其兴种植的棉花长势喜人,自1997年王新成将土地转让给陈后,千亩土地就一直由他耕种棉花至今。
“县政府竟然无视高院判决,一而再、再而三地将土地易主!”王新成说,他开始认死理,高院的判决早已认定土地所有权归我所有,自己有理由耕种。
2011年,王新成将土地承包给邓允静。邓允静对记者说,当地人对王陈二人的土地争议案都有耳闻,为了核实土地的合法性,他专程找到喀尔曲尕乡政府,并与乡派出所核实土地系谁所有。得到王新成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答复后,邓允静投资近60万元开始耕种原本确权给王新成的土地。
邓允静说,从今年4月开始播种起,陈其兴就开始带人百般阻挠。4月18日准备犁地时,陈其兴半夜派了30多人,赶走其工人。报案后,派出所连夜出警制止骚乱。4月24日下午,陈的家人又带领几十人将邓允静工人打伤入院。
对这些做法,陈其兴的看法则是,在县政府还没有重新确权情况下,原来这些土地均由其种植,现在依然应该由他来种。本报记者 王雪迎 刘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