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的夏天,嫌疑人刘宗平将自己的“姐夫”熊某杀害,直至2010年底才被抓获。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熊某的发妻向这个从未谋面的“弟弟”提出60余万的经济索赔。原来,被害人熊某早已结婚,刘宗平的姐姐只是熊某的情人,他是挂名小舅子。
检方指控,1997年8月3日凌晨6点,在海淀区玉泉路宏利宾馆中,嫌疑人刘宗平持刀,将被害人熊某扎死。2010年12月9日,刘宗平在贵州老家被抓获。
刘宗平说,死者熊某是他的“姐夫”。事发前,“姐夫”带着他和姐姐等人来到北京,准备以行骗为生。几天后,他提出要回老家,向“姐夫”要钱买票遭拒。双方争执中,刘宗平持水果刀扎进了“姐夫”的左胸,致其死亡。行凶后,刘宗平潜逃外地13年。
庭审中,刘宗平口口声声称被害人为“姐夫”。“我才是他的合法妻子。”坐在原告席上的女子王文静(化名)说。据王文静介绍,她是熊某的发妻,家人直到警方破案后,才知道熊某还有刘宗平这么一个“小舅子”。
王文静说,事发后,刘宗平一家未对杀害熊某作出任何赔偿,她独自带着和熊某的孩子,靠亲朋的接济过活。昨天,王文静向刘宗平索赔60余万。
刘宗平称,事发后他独自逃跑,他的姐姐意图顶罪,但最终警方破案并对其进行网上通缉。
昨天,刘宗平的姐姐及她和熊某已13岁的孩子,仍在贵州老家,未出现在庭审中。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 (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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