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近期再次掀起打拐高潮,五天之内两度进行打拐集中行动,截至记者发稿时,共抓捕涉嫌拐卖儿童的犯罪嫌疑人369名,解救被拐儿童89名。
两个特大犯罪网络被摧毁
7 月15 日 14 时,广西、广东两地公安机关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联手破获了以越南籍犯罪嫌疑人为主的特大跨国拐卖儿童案,切断了这一从越南向我国境内拐卖儿童的通道,摧毁了该犯罪团伙在我国境内的犯罪网络。目前,已成功解救儿童8名,抓获犯罪嫌疑人39名,其中越南籍犯罪嫌疑人8 名。
7月20日0时,公安部设于河北邯郸的专案指挥部再次下达抓捕命令,广东、福建、山西、河南、河北、广西、云南、山东等 14 省区警方同时行动,出动警力2600名,将李海军、黄声华、苏爱红等330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解救被拐儿童81名。这次统一行动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和解救的被拐儿童之多是近年来所罕见的。
各地公安机关目前正在对上述两次专项行动中抓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随着犯罪嫌疑人交代的线索越来越多,涉案人员和被解救的儿童数量还在不断增加。
这两次行动解救的儿童多为出生不久的婴儿,其中年龄最小的出生仅十余天。他们目前大多已被公安机关送往各地的社会福利机构临时安置。另有部分婴儿目前查出患有疾病,被送往医院救治。
但公安机关仍然十分忧虑地表示,即便目前看似健康的婴儿也难保不会因为被拐卖而在今后出现严重的疾患。因为犯罪嫌疑人担心在贩运过程中婴儿哭闹,引起公安机关和周围群众的注意,所以每次转运前都会向被拐婴儿灌服过量安眠药致使其脑部受到伤害。
买方市场也成打击重点
从近期公安机关的打拐行动看,将买方市场列为打击重点日益成为中国警方打拐策略中的一项显著特征。公安部主要领导日前在对打拐工作的指示中特别强调:“要打到拐卖儿童犯罪分子不敢轻举妄动,要让买主人财两空。”
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对人民网记者表示:“买方市场的存在是拐卖犯罪屡打不绝的重要原因。”
据了解,被拐婴儿的买方违法成本十分低。多年以来,买方市场的形成仍然是我国一些地区的群众法制观念淡漠,固守着“养儿防老”、“儿女双全”等封建观念。因此,被拐儿童被卖到买主家后,一般不会受到虐待。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如果买主未对被拐儿童实施虐待,且未对公安机关的执法行动进行阻挠,那么可以不追究买主的刑事责任。
但问题在于,时间一久,被拐儿童与买主家形成稳定的家庭关系后,则将使打拐工作陷入两难。若强行将被拐儿童从买主家带走,则小孩极有可能产生心理阴影,对他们的成长不利。因此,对于一些陈年旧案,即便公安部门查到买家所养子女系从人贩子处购得,但从被拐儿童长远的成长考虑,有时也只得默认他们继续由买家抚养。
据悉,一般被拐儿童在几经转手卖到买家手中后,最终成交价会高达数万元。公安机关认为,只有让买家人财两空,才能对买方市场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因此,公安部门特别强调,无论被拐儿童是在人贩子手中,还是已被卖到买主家,今后一律解救送社会福利机构临时安置。
打拐高压态势仍将持续
如果从2009 年4 月公安部开展打拐专项行动算起,对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已经持续了近30个月。这期间,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近4万起,打掉犯罪团伙近5千个,刑事拘留拐卖犯罪嫌疑人3万余名,解救被拐卖儿童近1万5千人。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大对拐卖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公安部又出台了多项“硬”措施。4月12日,公安部宣布对拐卖儿童案件实行“一长三包制”,并开展为期6个月的对来历不明儿童集中摸排行动。
所谓“一长三包制”即由县市区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担任专案组长,并对案件侦办、查找解救被拐卖人员、安抚被害人家庭等三项工作全程负责到底。
对来历不明儿童集中摸排行动则是对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儿童,一律采集生物检材,经刑事技术部门检测后,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比对。
此外,为防止拐卖儿童案件成为陈年积案,给后续的解救工作带来困难,2010年3月15日,公安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出台司法解释,对接到拐卖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和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今年6月1日,公安部又在全国实行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这一机制要求各县、市公安机关接到儿童失踪警情要立即启动查找工作,打破警种界限和常规做法,充分调动警务资源,快速查找失踪儿童。
公安部刑侦局负责人表示,还将继续加大在打拐力量方面的投入,扩大打拐队伍,推动资金、设备等向打拐倾斜,保持对拐卖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记者 段欣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