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酒店,看到女保安睡着了,男住客就挟持女前台至自己房间里并对其施暴。虽强奸未遂,该住客还是被法院一审判刑2年半。
今年3月28日晚,郭某入住厦禾路某酒店。次日清晨,郭某睡醒后外出返回酒店时,看见值班的女保安睡着了,前台只有一女服务员小君(化名),而且姿色还不错,郭某心生淫念。
郭某随即回到房内取出一折叠刀,然后返回前台拿刀顶住小君腰部;进房后,郭某不顾小君反抗,粗暴地将小君推倒在床上欲行不轨,但因生理原因,郭某提前“完事”了;为阻止小君报警,郭某临跑前还将小君的手机带离了酒店。后来,酒店方面拨通电话要求郭某归还手机,郭某以为没啥事就返回酒店,被民警抓获。
经思明法院一审,郭某在实施强奸行为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故一审判刑2年6个月。(海峡导报 记者 陈洋钦 通讯员 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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