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瞄准“二奶”行窃,一月内作案3宗全部得手。当他第4次作案时终落法网。近日,由福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某某盗窃一案获判,黄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查,去年10月29日晚10时许,黄某某来到曾多次消费的休闲会所,要求该会所员工蒋某介绍身份是“二奶”的女子嫖宿,交易价格为6000元。黄某某给了蒋某1000元介绍费。第二天,蒋某将一名张姓女子介绍给黄某某。
10月30日下午2时许,黄某某以“刘某卫”的假身份和张姓女子在福田区一酒店开房。二人闲聊后,黄某某让张先去洗澡,并以防水为由让张将身上的财物取出来,放在房间桌子上。待张进入洗手间后,黄某某迅速将她放在桌上的钱包(内有人民币4000余元)、1部诺基亚N5800W手机、1条黄金项链、1枚白金钻戒、1只手表等物品悉数卷走后逃离现场。张姓女子洗完澡后,发现黄某某和自己的财物都不见踪影,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于是报警求助。
同年11月13日、11月29日,黄某某又先后在福田区、罗湖区以上述方法窃取李姓女子手机2部、尚姓女子人民币200元及诺基亚手机1部。12月3日上午10时许,黄某某在罗湖区再次作案时被警方抓获,当场缴获赃款2300元,以及伪造的身份证等物品。(晶报 朱长河 黄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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