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晋江探望子女,他吃住全靠前妻,可在多次讨钱未果后,竟强奸、抢劫前妻。昨日,晋江市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和强奸罪,批捕44岁的仙游人郑某。
2008年,因感情不和,陈兰(化名)跟丈夫郑某协议离婚。后来,陈兰带着一对子女,从仙游来到晋江英林开了家小吃店。一家三口虽然苦点,但生活还算充实。
今年3月,郑某过来探望一对子女,平时吃住都在陈兰的租房里。说是租房,事实上就是一个小房间,中间用木板隔开,陈兰和一对子女住一边,郑某一个人住在另外一边。经晋江警方调查,3月29日下午,郑某找陈兰要钱不成,竟将她强暴。次日傍晚,郑某再次要钱不成,恼羞成怒,对陈兰拳打脚踢,还持刀威胁并抢走陈兰身上的400元。
7月12日,郑某在仙游老家落网。对于警方调查的上述事实,郑某全盘否认。他辩称,在探望子女的这段时间,他和陈兰睡在一张床上,双方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事发当日,陈兰赶他回家,两人为此吵了起来。矛盾升级,陈兰竟然要收他96元的伙食费。郑某说,他一怒之下,跟陈兰讨要之前的500元欠款,“扣除伙食费后只要了400元”。不过,对于所谓的500元欠款,郑某拿不出任何证据。
而郑某的一对子女也告诉警方,这段时间里,母亲都跟姐弟俩住一块,郑某则自己一人住在隔壁。因为父母经常吵架,姐弟俩如果过去劝架的话,还会被父亲殴打。因此,每次碰到父母吵架时,他们姐弟都不理会,或者干脆到隔壁找人聊天。(海峡都市报 记者 林小明 通讯员 邓享勇 实习生 吴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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