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一智障女骗到宾馆后,与她发生性关系,还带她逃往外地。昨日,晋江法院一审以犯强奸罪,判处36岁的湖南人胡某有期徒刑4年3个月。据悉,案发后,胡某家属代其赔偿受害者家属1.65万元。
13岁的小丽(化名)是一名智障女,胡某曾与小丽的父母是工友。今年3月9日,胡某在逛超市时碰到了小丽。看到小丽独自一人,胡某就将她骗到晋江池店一旅馆,与她发生了性关系。随后,胡某带着小丽踏上前往浙江慈溪的班车。
在慈溪一家旅馆安顿下来后,胡某大献殷勤,让小丽越来越害怕。于是,她揣着5元钱跑下楼,一摩托工发现小丽可能被骗,赶紧报了警。民警赶到后,将胡某抓获。
胡某交代说,此前,他就知道小丽头脑比较简单,容易被骗,而他自己一人在外打工,很孤单,便想将她骗到外地打工,这样,小丽既可以帮他打工赚钱,又可以做他的性伴侣。(海峡都市报 记者 林小明 实习生 吴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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