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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博客文章被抄袭将网站告上法庭获赔5千元

2011年07月29日 15:2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因为一篇发在博客的文章被抄袭,改头换面地发在多家网站上,滕州的郑先生一怒之下将北京某女性网站告上了法庭,7月13日,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开庭作出调解决定,郑先生获赔5000元。500字博文获赔5000元,为目前国内博客著作权短文诉讼赔偿的最高案例,郑先生也成为中国博客维权第一人。

  ●事件抄袭文章搜索网页达160万

  “愚笨的女人打击男人,聪明的女人激励男人。”这是郑锋2006年在博客发表的《郑锋哲思:女人成就男人》中的开头部分,记者浏览郑锋的博客发现,这是一篇讲男女关系的生活小感悟,博客的公告栏里注明“侵权必究”。

  今年4月18日,郑锋在办公室上网时发现了疑似抄袭自己作品的文章,题目和作者都被堂而皇之地换掉了。他选取原文的关键词搜索了一下,发现这篇文章已经被改头换面大量抄袭、转载,关键词搜索网页显示最多时达到160万个之多,疑似侵权内容涉及众多网站。

  5月2日,代理律师在其博客上发表了维权律师声明。5月底,郑锋委托律师陆续向部分涉嫌侵权的网站发送律师函,要求维护其著作权及相关权益,直到今年7月,首次诉讼有了结果,郑锋获赔5000元。

  ●网民亟待恢复对知识产权的尊重

  郑锋的代理律师向记者解释:“在其网站上擅自转载郑先生的原创文章,侵犯了郑先生作为著作权人所享有的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获得报酬权等,其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

  然而一位出版界业内人士指出,网络上发表的作品被侵权转载的案例很多,但并不是所有的作者都会这么“较真”,目前打一场维权官司,律师费大约1万元,加上公证费等其他费用一共需要一万三四千元钱,而且耗时长久,但赔偿金额通常是几千元。

  郑锋希望通过自身的行动向大众传递一种声音,让侵权者不敢再肆意抄袭。然而记者发现,在郑锋诉诸法院超过一星期后,这篇被抄袭的文章仍有几万个网页在网上留存,抄袭的影响仍未能完全删除。

  天涯网友“DEAL9522”指出,要想完全让一篇在网上流传开的文章彻底消失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维权容易但挽回影响非常困难,博客要维权首先就是要让网友们恢复对知识产权的尊重。 记者 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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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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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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