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种矛盾和利益诉求不断增多,人民法院要完成好繁重的工作任务,关键在于是否能够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四川法院在“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中,把树立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作为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关键。主动贴近民心,切实把握民意,全力保障民生,认真维护民利,大力促进民和。
增强群众感情,主动贴近民心。在处理涉诉信访中,首先要从思想观念上解决好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和态度问题,不断增强群众意识。在思想上,密切与群众的感情,把群众当亲人。在感情上,要学会换位思考,设身处地感受群众打官司的心态,理解群众的心情,给予群众应有的尊重和关爱。在行动上,把群众的事儿当自己的事情,做群众的贴心人。从思想观念和言行上,切实扭转漠视群众利益的错误观念,切实纠正“冷、硬、横、推”的蛮横司法作风。加强与人民群众的鱼水亲情,避免因联系不够、沟通不足而出现与当事人对立,避免因工作方式不当或一味强调刚性手段而激化矛盾。增强群众感情,就是要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的困难真正放在心上,事事处处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提升群众工作水平,切实把握民意。面对新的形势,只有不断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善于把握社情民意,才能促进法治生长,实现稳定和谐。特别是化解复杂棘手的涉诉信访,必须站在当事人角度,主动拉近距离,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带着真挚的感情,耐心细致地解开信访群众的心结。法官既要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善于沟通,又要抓得住矛盾纠纷的关键,学会宣传发动,运用环境、创造条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群众工作无小事,一定要强化规范意识和细节意识。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服务群众的关系,切实转变作风。运用群众工作方法,提高司法质效,做到既严格、公正、规范司法,又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努力实现情理法的辩证统一,以公正廉洁的形象取信于民。
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困难,全力保障民生。涉诉信访群众是一个需要特殊关爱、安抚、帮助的群体。四川法院在涉诉信访工作中,把群众观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融入新的工作机制里,尽最大努力保障民生。对初信初访案件按照“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处理”的“三优先”原则,全面落实“件件有登记、件件有接访、件件有审查、件件有回复”的工作要求。对重大案件、督办案件,实行通报制度,限期报送处理结果。对疑难案件实行院长接访和院领导带案下访。在终结移送机制中,将移送案件质量视为整个终结移送制度的生命,对每一起信访案件,都按照向当事人负责、向历史负责的要求,认真复查甄别,对当事人合理诉求,穷尽司法手段,千方百计帮助解决。健全救助金制度,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当事人,及时启动信访救助机制,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的生存保障。
搞好诉讼服务,认真维护民利。做好涉诉信访工作,要为人民群众表达诉求、权利救济提供方便、快捷、有效的渠道。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窗口功能设置,统一标志标识,规范工作制度,改进服务态度,使之成为密切联系群众、方便群众诉讼、满足群众诉讼需求、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切实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蕴含的精神,加强巡回审判,充分运用“马背法庭”、“院坝法庭”、“社区法庭”、“车载法庭”等多种巡回办案方式。在交通不便的山区、农村和少数民族聚居地设立“收案点”、“办案点”,尽可能“让群众少跑一次路,少花一分钱,少操一份心”。充分发挥司法实践中的智慧创造,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走进社区、走进山村、走进群众,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力量。运用新的信息化技术条件,利用互联网便捷性、即时性、交互性、低成本等特点,搭建网上公众服务平台,延伸司法服务空间,方便群众办事,密切群众联系,拉近与群众的距离。
依靠群众化解矛盾,大力促进民和。开展涉诉信访工作以及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特别要形成“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的工作格局。四川法院在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同时,与工青妇学校以及社会组织加强联络工作,共同开展送法下乡、送法上门、送法进社区,减少和预防纠纷的形成,为人民群众创造和谐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积极推动构建四川“大调解”工作体系,把司法为民举措与贯彻群众路线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群众工作的优势,强化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衔接互动机制,运用“从省到村的五级”大调解网络体系,依靠广大群众,将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矛盾纠纷开展体系化治理,将“案结事了”工作推向纵深。在审判工作中,通过委托调解、邀请调解、陪审员工作,引导和依靠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近三年,四川各级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156万余件,调解成功率82.8%,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极大地减轻法院裁判压力,缓解了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割韭菜”的现象,增强了人民法院与群众的紧密联系。(作者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邓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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