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抢劫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的吕某健,7月21日晚终于主动到新桥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了解,吕某健现年31岁,福绵管理区人,2003年5月伙同陈某(已判刑)、李某(已判刑)等人在福绵管理区樟木镇某幼儿园实施抢劫,抢得20元后潜逃。因涉嫌抢劫,吕某健被公安机关实行网上追捕。
吕某健接受采访时称,自逃案以来,他不仅长期在外风餐露宿,每天还担惊受怕,精神早已濒临崩溃。一次与家人联系得知,新桥派出所所长谢庆林经常到自己家中做家属的思想工作,让家人劝其自首以求出路,这让他十分感动。而据新桥派出所民警说,吕某健所说的“经常”为13次。
对此,谢庆林对记者解释道,该所在公安部统一部署的“清网行动”追逃工作中,会结合逃犯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是否适合“劝归”条件的判断,在确定逃犯可以通过劝说归案后,民警就会经常到罪犯家中通过对家属的走访、劝归,最终影响到犯人本人并促其自首。今年以来,新桥派出所通过不懈努力,已促使3名网上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玉林日报 记者 叶万松 通讯员 梁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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