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岁的湖北人何水泉冒充中国政法大学院长,自称能办理统招入学名额,以收取办事费为名骗取两人28万余元。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何水泉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00元。
被害人王先生回忆,2009年他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何水泉,何自称是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的院长,说能帮他不通过正规考试就上全日制的政法大学研究生,不过需要交3.78万元的学费。王先生交了钱。
2009年9月,王先生去政法大学上课,发现没有他的资料,就去问何水泉,何让他等一等,先上课。此外,何水泉还给王先生妹妹办过上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的事情,何说上的是统招的三本,向王先生要了5万元。但后来学校老师说这是自考性质的。
法院查明,2009年7月至8月间,何水泉谎称能够帮助办理大学统招入学名额,以收取办事费为由,通过薛小宏、李贺功(另案处理)在海淀区骗取被害人翁先生20万元。同年9月至10月间,何水泉谎称能够帮助办理中国政法大学统招研究生、北京化工大学统招本科生的入学名额,在海淀区骗取王先生8.78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水泉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他在家属的帮助下已经退还了大部分赃款,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记者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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