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他在常州撞死人一逃了之,这些年来,他一直过着躲躲藏藏的日子,听到警笛声就想溜,看到有人查身份证就想逃,如同一只惊弓之鸟。 警方一直未放弃追查。昨日上午,迫于压力,因驾车撞死行人的肇事者黄某主动到常州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投案自首,长舒一口气后,整个人顿时轻松了许多。
■肇事人称
今天吃下最安稳的一顿饭
昨天上午,在常州交巡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办公室内,黄某一脸平静。“今天的午饭是我十年来吃得最安稳的一顿饭。”黄某称,自从撞了人逃跑后,他就再没有踏踏实实地吃过一顿饭,也没有安安稳稳地睡过一次觉,时刻生活在惶恐和不安之中,大女儿前年结婚,他也不敢抛头露面。十年来,他到过北京、山东、河北等多处工地打零工,由于没有身份证,工头拖欠工资也不敢要,他更不敢随便与家人联系,妻子和四个儿女都过着与世隔绝般的生活。
这么多年来,他的良心一直感到不安,他也知道警方一直到他的老家查找他的下落,近来,警方更是多次到他女儿家做工作,迫于压力,他最终还是鼓起勇气投案自首,接受法律制裁。
■还原现场
驾驶农用四轮车
撞死等公交的男子
车祸的具体事件还要从2001年4月17日说起,当日上午10时许,黄某驾驶一辆满载砖块的农用四轮车,在常溧线常州东岱段撞倒一位等公交车的男子徐某后,又追尾一辆中巴车,车祸导致徐某当场死亡。撞了人之后黄某吓傻了,车子也不敢要了,就赶紧逃之夭夭。
据常州交巡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副大队长许庆介绍,黄某应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首先是因为他驾驶的农用车严重超载;其次是农用车车体老化,机械不符合国家要求;再次是黄某在驾驶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了这起严重的交通事故。
许庆介绍说,黄某今年48岁,是湖北省利川人,常年在外打工。事发后,黄某不敢再在常州待下去,也不敢回湖北利川老家,十年来一直提心吊胆地在外漂泊。许庆说,“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在查找他(黄某)的下落,三次到他湖北老家办案。”
■潜逃期间
每地打工最多不超半个月
被拖欠工资也不敢要
“投案自首后,他向警方交待,这十年中,他一直使用真姓假名在多地打工,期间一直寝食难安。”许庆说,黄某在每个地方打工时间最多不超过半个月,一旦发现公安机关车辆或警察,就要逃跑。在逃逸过程中,由于没有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黄某常常遇到老板拖欠工资,甚至拒付工资,也不敢投诉,生怕自己的身份被公安机关发觉。黄某在逃逸期间很少和家里面联系,要联系也是借用他人电话或者使用公用电话,这让黄某家属也不清楚他的具体所在地,虽然黄某的家人也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但警方一直不懈地查找。许庆表示,为了还当事人一个公道,这么多年来,警方从未放弃追查黄某的下落。警方对黄某所有的亲戚、朋友进行走访,并要求他们对黄某进行劝说。
■悔过表现
给受害者5万元赔偿金
已经交由警方转交
尤其是近来,常州交巡警部门正在进行一次规模较大的“清网行动”,加大追查力度,7月16日,警方与现住金坛的黄某大女儿取得了联系,并发现黄某就在金坛,警方让黄某女儿转达投案自首的从轻处罚政策,并给了他们20天的时间考虑,否则警方将采取强制逮捕措施。迫于压力,8月1日上午,黄某到事故处理大队主动自首,对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至此,黄某长达十多年的逃逸生涯终于结束,黄某也轻松地说,他心中的一块大石头也终于落地。
警方表示,按照2001年的事故责任赔偿标准,黄某应赔偿当事人家属5万元人民币,现黄某已经和亲戚朋友将赔款交给事故处理大队,并表示了对自己肇事逃逸行为的忏悔,下一步,警方一方面将通知受害者家属,另一方面,警方将把黄某移交给检察院,最终由法院对其做出适当的处罚。法律会给他判处一个公正的结果。
黄某同时也对自己肇事逃逸行为追悔莫及,并通过自身的惨痛教训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平时一定要谨慎驾驶,一旦发生事故,要勇于承担责任,不能再重蹈他的覆辙。(孙中恺 张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