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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伤人被判赔两万元 法官调解女儿代父还款

2011年08月03日 11:01 来源:南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邻居发生争执导致一人重伤,打人者周某被判3年有期徒刑附带民事赔偿19467.8元。5年后,原告病逝,已经出狱了的周某仍拖着1万多元赔偿款不还。日前,经邕宁区法院反复进行协调,周某的子女愿意代父一次性还清赔偿款。

  日前,一名代理人拿着锦旗来到邕宁区法院执行局门口,紧握着案件主办人双手连声道谢。原来,这名代理人名叫周培养,是周锦茂的儿子,提起周培养送锦旗的事还要从5年前的一起刑事案件谈起。

  2005年8月29日,家住邕宁区那楼镇的周锦茂与邻居周某因琐事发生争执,拉扯中周某致周锦茂重伤。案发后,公诉机关将周某诉至法院,周锦茂亦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请求赔偿各项损失共19467.8元。邕宁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导致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同时支持了周锦茂提出的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判决生效后,周某一直未履行民事赔偿。周某服刑完毕后不久,周锦茂因病离世,周培养全权代理该案。执行法官对周某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才执行了3600元赔偿款给受害方。为使剩余赔偿款尽快执行到位,案件主办人积极与周某的子女联系,经多次协调,原告方自愿放弃本案利息,周某子女愿意借款代父一次性还清本案剩余债务,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日前,在外地打工的周某之女赶回南宁,代其父亲履行了赔偿义务。 (郑芳 陈斌 陈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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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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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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