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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育引纠纷 女子被男友在法院门口砍成重伤

2011年08月04日 10:22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上午,华安县医院,今年23岁的江西女子小刘躺在床上,她的头部、颈部、手、腿等多处被砍伤,还不能开口说话。她有个华安男友,两人还育有一子,儿子已经5岁了,可是感情一直有矛盾。就在一天前,她的男友蒋某,约她到华安法院协议分手,说好聚好散。此事不在法院的受理范围内,当他们准备离开时,意外发生了:就在法院门口,蒋某举起手中的菜刀,对着小刘一阵乱砍,直到她倒地后,蒋某才逃离。昨日,记者从华安县公安局获悉,蒋某已于前晚投案自首。

  【事件】

  他持刀砍她 直到她倒地才停

  前日上午,华安人陈先生骑着摩托车准备前往邮政局办事,路过法院门口时,看到了惊险一幕:一名二十几岁的男子,从背后掏出一把菜刀,拼命往一名年轻女子身上砍,见女子倒地后血流不止后,男子才拿着菜刀跑了。现场还有另外一名女子拼命喊救命,很快,法院出来工作人员,并立即报警。

  被砍的正是小刘,而另一名女子小王,是小刘的同事,当天,她陪小刘一起到华安法院。

  小王介绍,她们在漳州市区上班,前几天,小刘的男友蒋某发短信跟小刘说,让她到华安法院签个协议,两人好聚好散。前天上午7时许,小刘带上她从漳州市区赶到华安,到华安法院已是上午9点多。当时蒋某还没抵达华安法院,小刘先将自己的情况向法院作了咨询,但是法院表示,这种情况不能受理。

  大约上午9时30分许,小刘跟小王走出法院,在法院门口台阶下,两人被蒋某拦住,蒋某随后向小刘要钱,小刘表示自己没有钱。几句争执后,蒋某就从背后掏出菜刀往小刘身上砍。当时站在一边的小王都被吓蒙了,蒋某手持菜刀,路人见状也不敢上去拦。“我看着小刘倒在血泊中,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就拼命喊路人快救人。”小王说。

  【恩怨】

  她要离开他 他要她拿钱赔偿

  记者从华安公安局获悉,当晚9点,蒋某在亲属的劝导下到公安局投案自首,经审讯,他对因情感纠纷而故意伤害女友小刘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华安县医院,小刘因受伤较重,还不能开口说话。主治的陈医生说,小刘入院抢救时,已经休克,头部、颈部、手、腿等多处被砍伤,其中颈部差一点伤到大动脉。目前经救治,病情总体稳定,但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据小刘的母亲介绍,她们是江西人,在漳州打工多年,小刘是她的小女儿,今年才23岁。

  2006年时,当时18岁的小刘在漳州一家工厂上班,与蒋某相识并相恋。小刘不顾家人反对,跟着蒋某回华安,在2007年,还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小刘生下了一个儿子,两人就这样同居,没有结婚登记,也一直矛盾不断。

  2009年10月,有一次小刘被蒋某打后,独自一人离开华安到漳州市区打工,这年,蒋某也因犯案进了监狱。

  几个月前,出狱后的蒋某找到了小刘,称如果要分手,需要拿钱赔偿,小刘也为此一直躲着蒋某。几天前,蒋某再次发短信给小刘说,不用赔偿了,只要让小刘一同到华安法院签个协议做个了断就可以了。没想到一去就发生了意外。(海峡都市报 苏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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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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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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