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日前发布《北京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政府公权力。其中规定,凡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决策,如果决策者违反规定,出现重大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将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意见》规定,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决策机关事前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决策机关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并确定风险可控的,不得作出决策。
《意见》提出,政府部门要推进立法公众参与度,扩大征求意见范围,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政府规章草案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要重视协调各方利益,要特别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基层群众组织和利害关系人以及中央驻京单位的意见。
《意见》还规定将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制度,重视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要求北京市监察局、信访办等部门牵头建立反映问题调查处理机制,对群众举报投诉和新闻媒体披露、反映的问题,有关行政机关要主动认真开展调查,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记者李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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