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省公安厅决定,今后县(市)公安局和省辖市公安局直属派出所“一把手”,每月接待群众不少于4次;公安局长的手机号码必须在所在接待大厅向社会公开。这是省公安厅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实施的新举措。
县(市)公安局和省辖市公安局直属派出所“一把手”接待日调整为每月接待至少4次,除每月第二个周二和20日的固定接待日外,增加每周的周二为固定接待日。省辖市公安局“一把手”每月第二个周二和20日的固定接待日,调整为每月的第二个周二和第四个周二。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新的接待时间、领导手机号码在接待大厅向社会公布。同时,省公安厅将在接访大厅向社会公布各省辖市公安局局长的手机号码。
在“一把手”接访的基础上,班子成员也要公开轮流接待。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确保简单的信访案件3日内停访息诉,一般性的信访案件7日内停访息诉,较为复杂的信访案件60日内停访息诉。(大河报 记者李红汛实习生高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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