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拆迁后补偿了122万元。法庭上,四兄妹争得面红耳赤,争的就是这钱怎么分。
四兄妹争执的拆迁房位于天心区书院路。四兄妹三男一女,最大的哥哥今年60岁,最小的弟弟也51岁了。
1990年,他们的父亲病故,留下了一幢30多平米的房屋。1996年,其母向有关部门申请翻修,老四经手,出资出力,将房子扩建成147平米的四层楼房。2005年4月,母亲立下遗嘱:去世后将扩建的房子属于她个人的全部份额由四兄妹平均继承。
2008年8月房子被拆迁,老四代母亲领回拆迁款122万元,并支付了3套经适房的订金15万元。此后,百万拆迁款也就留在了老四手中。
2009年5月,老母亲遭遇车祸身亡。母亲突然逝去,给四兄妹留下巨大悲痛的同时,也带来争执。拆迁款怎么分配?兄妹几人协商未果,只好选择上法庭。2010年4月,老二、老三将哥哥弟弟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均分百万拆迁款。
法院一审判决,四兄妹平分拆迁款。之后老四提起上诉。今年4月,长沙中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对老二老三的原判。 (潇湘晨报 全欣 曾嘉慧 韩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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