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20余起,作案后还搞恶作剧,将酒倒进受害人家中水缸……干这些事的,竟然是两名未成年的技校学生。近日,承办此案的(重庆)荣昌县检察官将两名嫌疑人请进了“荣姐”阳光家园驻荣昌看守所的心灵驿站。
2010年5月至2011年3月,荣昌县广顺镇20余处被盗。被盗物品既有现金、饰品、手机,也有遥控车、香烟、剪刀,甚至有食品、玩具、晾衣竿和草纸。此外,盗贼作案时,还有在现场乱喷干粉灭火器,将茶叶洒在地上,把酒倒进水缸等行为。
2011年3月,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两个未成年的技校学生,16岁的叶飞和17岁的王亮(均为化名)。两少年告诉检察官,他们主要是想模仿港台影视剧中的古惑仔(小混混),图刺激好耍,不知道盗窃是犯罪。今年初,王亮在网上认识了一个涪陵区女孩。他吹嘘自己父母是生意人,家里富有。随后,王亮叫上叶飞作案,一天甚至盗窃两次,攒了一千多元后去见网友,挥霍一空。(记者 陈国栋 通讯员 蒲昌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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