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5位居民在办理通讯业务时,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没想到惹来了大麻烦。 2010年,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被通讯店女老板利用,到银行申办了信用卡,领用15张信用卡透支13万元。这15名市民可能在自己的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用别人身份办卡疯狂透支
“真没想到,几年前的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能给我带来这么大麻烦。 ”昨日下午,市民陈先生表示了自己的担忧。
2009年,陈先生买了一个手机号码,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去年冬天,陈先生突然接到公安机关打来的电话,让他去一趟。到公安机关后,陈先生才知道,有人用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了信用卡,透支了8972元,而和他一样遭遇的还有14个人。陈先生得知,冒领信用卡的是女子杜某。
警方介绍,杜某今年40多岁,是某集团经贸中心的员工。几年前,杜某在甘井子区经营过一家通讯店,在办理业务中,她经常能接触到客户的身份证复印件。
去年1月份,杜某着急用钱,于是找到了在银行工作的朋友,用陈先生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冒领了15张信用卡,一共透支13万元。
近日,杜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办案人员称,杜某当时只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和盖有通讯店印章的工资证明,就顺利冒领了信用卡,“杜某的行为构成犯罪,而银行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 ”
被逼办卡催生“潜规则”
刘宇飞(化名)是某银行大连分行的柜员,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说出了自己的无奈,“虽然不在信用卡中心工作,但每年也有繁重的办卡任务。 ”
刘宇飞说,去年的办卡基本任务是50张,完不成任务的话,虽然银行不会扣工资,但是奖金会相应变少,同时也会受到领导的批评。
刘宇飞表示,为了完成任务,员工都想尽了办法,找了所有亲戚和朋友,“办卡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我们再查询办卡人的社保情况,只要单位给交五险一金就可以了。 ”
刘宇飞表示,在银行内,几乎每个岗位都有不同的任务指标。“在信用卡中心这样部门工作的,办卡任务更重,一般每年有100多张办卡任务。 ”刘宇飞说,部分信用卡销售员为完成指标铤而走险,有时只需办卡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就行,这是业内的一条“潜规则”。
信用被“误伤”可提起诉讼
在杜某诈骗一案中,警方表示,透支款项不用陈先生等人还了,可是陈先生仍然很担心,他觉得自己的信用记录可能因此受到影响,但是不知该怎么办理。
记者了解到,一旦身份被冒用办理信用卡,被恶意透支后,就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当事人想消除记录会有一些麻烦,一旦无法消除,这一不良记录可能伴随很长时间。
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很多市民都主动去人民银行查询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自个人征信系统上线运行以来,截至去年底,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已累计提供4万余次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而根据规定,个人有权每年免费获取一次本人的信用报告。“向陈先生这样,如果认为本人信用报告中的信用信息存在错误时,个人可以向相关商业银行提出书面异议申请,也可以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各征信分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申请。提出异议申请时,只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关商业银行、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各征信分中心提交《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即可。如果还有纠纷,可最终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有关人士表示。
身份证复印件要写明用途
在杜某这起诈骗案件中,如果没有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杜某就难以实施诈骗。而在生活和工作中,身份证复印件的使用频率很高。有时,难免要将身份证复印件交予他人,如租房、购车、买保险、到银行办理业务等等,怎么能避免身份证复印件被不法分子利用呢?
大连市公安局一位民警提醒市民,市民在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为防止被他人利用,可在复印件上写明用途,且文字要覆盖在身份证的图案上面,标明本复印件专门用于办理哪些业务,或是仅提供给哪些单位,用作其他用途无效。 (辽沈晚报 记者 张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