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正茂却走过一段从“二奶”到阶下囚的不堪路程
19岁少女贪慕虚荣甘做“情妇”,并伙同江湖朋友敲诈情人,颇似时下热播电视剧《新水浒传》里的阎婆惜。日前,贺某因敲诈勒索罪被普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甘做“二奶”
贺某2007年从黑龙江来到上海。在朋友的介绍下,当时19岁的贺某在一家美发店当洗头工。
2007年5月中旬的一天,王先生来到这家美发店洗头,被小他35岁的贺某吸引,上前搭讪了几句。第二天晚上,贺某和同事在某咖啡店聊天时,又遇见王先生,双方互留了电话。
几天后,王先生约贺某见面,吃饭、唱歌。紧接着一段时间里,王先生常约贺某出去玩乐,贺某也对王先生的殷实身家有所了解。几番接触后,王先生如愿与贺某发展成情人关系。为了照顾贺某,王先生让她辞去工作,为她租了房子,负责其日常所有开销。贺某虽然知道王先生有妻儿,年龄又比她大很多,但为了过上安逸的生活,甘愿做了“金丝鸟”。
屡次敲诈
过了几个月的舒心日子后,贺某偶然遇到了老家的邻居赵某。赵某由此认识了王先生,并自称是贺某的表哥。
2007年10月,趁贺某回老家探亲,赵某打电话给王先生,称自己做生意资金周转有困难,想借20万元现金。王先生爽快地给了他20万元。2009年5月,赵某又开口向王先生借5万元,王先生也答应了。之后,赵某又伙同另一人冒充贺某的前男友,向王先生索要15万元“分手费”,胆小的王先生想息事宁人,也照付了。
这些事情,贺某虽然事前不知情,但事后赵某都告诉了她。王先生几次三番的“爽快表现”,让他们的胆子越来越大。赵某和贺某决定敲王先生一笔,然后一同离开上海。
2009年7月,王先生分别接到贺某和赵某的电话。他们谎称赵某一伙杀了人,贺某也有参与,现在躲在王先生帮贺某租的房子里,如果他们被抓,王先生也脱不了干系,要他出30万元“跑路费”。受到威胁后,王先生于12月向贺某的银行账户存了30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贺某再也没和王先生联系。之后,她辗转去了北京。
假称产子
贺某原本打算就此开始新的生活。谁知2010年10月,赵某又找到了她。他说自己做生意需要钱,让贺某再去找一下“老情人”,最后敲一笔钱就收手。
受不了金钱诱惑的贺某,再次同意了赵某的计划。10月底,贺某来到上海,直接去了王先生的公司。她告诉王先生,上次离开后她去了韩国,然后发现自己怀孕了,生下了一对龙凤胎。
随后,赵某开始打电话给王先生,气势汹汹要求他支付抚养费,从200万元一路叫价到500万元,还称如果不付钱就带着孩子上门闹事,并不断以人身安全相威胁。
忍无可忍的王先生终于鼓起勇气报了警。11月初,暂住在上海某宾馆的贺某被捉拿归案,而赵某至今在逃。 本报记者 徐轶汝 通讯员 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