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好心垫钱帮朋友代买香水,可是货品到了几个月,朋友却只字不提还钱的事,之后竟人间蒸发。无奈之下,当事人通过发微博催款,维护自己的权益,此举也引发网友热议。
“罗××,我好心帮你带(买)香水,东西你给了你女朋友,哄她开心了,钱却拖着不肯还?你给你女朋友的东西,凭什么要我来买单?之前你找借口说你忙,我就给你几个月的时间。可现在是什么意思?给的电话停机,QQ也联系不上,想赖账么?有知道他的麻烦告诉我,九江罗××,江西财大06级的。”昨日,这样一则微博一经发布,便引来微博上博友们的热议,发布微博的网友网名更是冠之以“鄙视罗××”的字样,在评论留言区,还公布了罗某的手机号码。记者按照号码拨打了几次,但均无人接听。
这种通过微博催款的行为,在法律上该如何界定?江西知名律师姜明亮认为,微博发布催款信息,如果欠钱属实,当事人就是为了催款,应不构成名誉侵权。名誉权要考虑多方面因素,是否带有对人格尊严的侵害、侮辱性语言的多少,以及主观上的恶意成分等等。但是,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他人的个人隐私。(信息日报 记者 修杰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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