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的边界究竟在哪里
药家鑫父亲状告受害方代理人微博侵权
张显名誉侵权。
在法律界人士眼中,无论药庆卫的诉讼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他都有助于让包括媒体记者和“意见领袖”在内的全体公众重新反思社会舆论对司法可能造成的影响。这样的“影响”一旦成为习惯,对于中国的法治建设,究竟是福还是祸?
张显被药家告上法庭
在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交的诉状中,药庆卫认为,张显在药家鑫案审理期间,通过网络发布了很多不实信息,同时也恶语中伤他本人。
药庆卫说,药家鑫所犯罪行,随着他被依法判处死刑已经受到法律的严惩。他们夫妇也郑重地书面公开道歉,并当面向死者张妙的亲人道歉。但是,在案件进行过程中,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代理人张显却通过自己的微博,发布诸如“药家有四套房产,药庆卫夫妇道歉是阴谋”等言辞,还恶语中伤药庆卫本人,比如“军界败类”等等中伤人格的话语。
药庆卫认为,虽然网络带有一定虚拟性,但是也不能没有底线。尤其是以实名形式,叙写他人时,要有证据,也要负责任。张显的这些言辞,严重败坏了药庆卫夫妇的形象和名誉。
药庆卫提出的两项诉求分别是:要求张显澄清网上不实言论;要求张显公开道歉。
药庆卫说,张显作为案件中一方的代理人,维护委托人权益没错,但不能用虚假的东西炒作对方家属。“如果家属跟案子有关系,任何人都可以调查,没有关系却公布了我们所有家庭成员的信息,这打破了我们平静的生活,对我们造成很大压力。我们没办法再正常地生活,这几乎使我众叛亲离。”
原告胜诉前景难言光明
尽管诉求如此简单,并且不涉及经济赔偿,但北京市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焦鹏律师却对他能否胜诉有颇多疑问:“最关键的问题是,原告方如何来证明自己已经受到了实质意义上的损害。当然,现在事实已经证明,当初张显微博中透露出的很多内容其实并不真实,但法官不会根据虚无缥缈的东西定案,他一定会让原告方举证自己名誉所受的影响。”
即使法庭最终认可了药庆卫的名誉受到损害,那么如何确认他的名誉受损与张显的微博有因果关系?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被告方也许可以这样辩驳:所谓的名誉受损,是因为药家鑫案广为人知,而药家鑫的行为引发众怒,药庆卫夫妇作为他的父母,养而不教,自然要被舆论批评,这与微博内容未必有直接关系,等等。
有网友认为,如果孤立地看,某甲在微博上说某乙有四套房,自住房面积有200平方米,某丙说某丁是“官二代、富二代”,似乎也谈不上侵犯名誉权。张显的行为是不是违法,他是不是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过错,都是需要法庭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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