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广西传销为何久打难绝 现行机制存弊端防控太薄弱(2)

2011年08月18日 07:51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法律界定不明确

  导致批捕难、起诉难,出现抓了又放、抓了不判、罚款了事的现象

  “打击传销的相关法律对构成犯罪的传销行为主客观要件、证据要求、移送标准、管辖范围等缺乏明确规定,震慑力不强,也是传销活动久打难绝的重要原因。”王其贵说。

  据介绍,目前打击传销的法律条文仅有2001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和2009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王其贵说,2001年的司法解释虽已将传销案件定性为非法经营,但这样的规定仍然笼统,对什么是传销行为不明确,操作起来有困难。而2009年的《刑法修正案(七)》出台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明确规定,只对传销的“组织领导者”处以刑罚,但尚未对“组织、领导”的具体标准做出司法解释,至今追诉标准也不明确。各地司法机关对证据的认识、法律量刑意见不统一导致批捕难、起诉难,出现抓了放、抓了不判、罚款了事的现象。

  如“307”特大传销案,95名被告人有60多人被取保候审,被判处实刑的68人中有37人以羁押时间为刑期,宣判完毕即被释放。另有13人判处缓刑,14人单处罚金后被释放。这些人出来后,重操旧业,还以此对其他传销人员进行“反宣传”,负面影响更大。

  “与违法所得相比,太轻的处罚是诱使大量传销犯罪滋生及屡打不绝的重要原因。”李旭说。

  王其贵介绍,为扭转这个局面,自治区政法委、公安厅等部门相继出台规定,指导各地充分运用劳教手段打击传销。“目前,广西已形成了逮捕法办、劳动教养、行政处罚多措并举严打传销的工作格局。”

  防控能力太薄弱

  专项经费不足,个别地方政府期望传销搞活消费,而市民对其危害也认识不足

  目前在地方,缺少专项经费成为制约侦查办理传销案件的突出问题。有的地方基层防控能力薄弱,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存在漏洞,也让“打传”工作处于被动局面。最让李旭担心的是,个别地方政府期望传销分子带旺人气、搞活消费,而对传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地方市民也对传销的危害认识不足,对传销置若罔闻。

  李旭建议,要将“打传”行动升级为政府行为,由地方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单靠工商、公安单打独斗是不行的,简单的驱散也解决不了问题,要建立群防群治的‘打传’长效机制,鼓励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

  今年8月12日,根据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自治区主席马飚指示,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梁胜利主持召开广西打击传销工作紧急视频会议,要求广西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采取果断措施,迅速遏制住传销违法犯罪在广西蔓延的势头。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自治区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决消除可打可不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思想;坚决防止出现雷声大、雨点小情况;在进一步协调配合上下功夫,避免公安、工商单打独斗局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挤压传销违法犯罪的生存空间。

  据了解,到2012年元旦前,广西将持续开展“打传”专项行动,还广西经济社会以洁净蓝天。本报记者 庞革平 谢振华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吴博】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