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和丈夫都曾有过失败婚姻并育有子女。两人再婚后,丈夫却被儿子失手打死。如今儿子被判刑,她和继女又因丈夫丧葬费问题闹上法庭。近日,顺义法院受理此案。
原告
花钱办葬礼应获补助
陈女士诉称,20多年前,她和周先生都曾有过一段失败婚姻,陈女士有儿子小东(化名),周先生有女儿小雨(化名)。经人介绍后,1984年初,陈女士和周先生开始共同生活,1996年补领了结婚证。小东没有稳定工作,还经常和朋友喝酒斗殴,周先生因此常常斥责小东。2010年9月,醉酒后的小东失手将周先生打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小东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判刑两年,目前还在服刑中。
陈女士称,自己花费了8000多元给周先生操办了葬礼。但后来得知对具有北京户口的农民和城镇无业人员,政府有每人5000元标准的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其配偶或子女可凭借火化证明等手续领取。
陈女士认为,这5000元应由自己来领,但注销周先生户口的证明在继女小雨手中,小雨不给,导致自己无法去领取。“我和老周共同生活20多年,办葬礼这些钱都是我花的,小雨应该配合我把钱取出来。”陈女士称。
被告
补助属遗产都有继承权
小雨则称,其父亲是因小东过失致死,现父亲还没有入土,骨灰一直在寄存。丧葬费补助金因父亲没办死亡注销手续,政府尚未发放。此外,死亡丧葬费补助金应属于遗产,她和陈女士都有继承权,不同意全由陈女士领取。
目前,顺义法院已受理此案,尚未作出宣判。(记者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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