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谢某被控进入住户家中盗窃,巧遇事主外出返回家中,他抄起事主家中的尖刀将其杀害。昨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审此案。谢某当庭翻供,他对法官说,小区监控录像里的人不是自己。但其母却指认录像里的作案人确是儿子。
庭审坚称遭“逼供”
昨天10时20分,被告人谢某被押进法庭。41岁的谢某是本市通州人,他从17岁起先后因强奸罪、盗窃罪等被判刑,其人生有一半的时间在狱中度过。直到2008年11月,谢某被假释,考验期至去年2月25日。然而,他不思悔改,重新走上犯罪之路。
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指控,去年5月26日13时,谢某在房山区琉璃河镇一小区汪洋(化名)家中盗窃时,被外出返回的汪洋发现。谢某持尖刀刺切汪洋胸腹部、颈部数刀,造成53岁的被害人死亡。
在庭审中,谢某翻供否认作案。“我不认罪。”谢某说,他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不属实,他遭到了刑讯逼供。但市检一分院的李宏检察官出示了多份证据材料,表明谢某说的不是实情。办理本案的公安机关也出具办案说明,表示没有对谢某进行刑讯逼供。
被害人原是熟人丈夫
谢某刚被抓获时供述自己作案的过程。检察官宣读了谢某之前的供述。谢某交待说,在案发前,他在婚介所认识了陈红(化名),两人算是熟人,陈红说她的丈夫在房山。他在陈红住处发现了陈红丈夫家的钥匙。
陈红作证说,案发前,谢某与她曾到琉璃河家中取过户口簿。当时,她的丈夫汪洋并不在家,谢某没有见过汪洋。谢某曾承认自己偷配过陈红丈夫家的钥匙。案发当天,他驾驶银灰色小轿车从通州出发,前往房山琉璃河镇被害人家中,他用事先配好的钥匙打开了防盗门,在屋里翻了柜子、写字台等,只找到了300元。
这时,被害人返回家中,看到谢某就大喊“干嘛呢”。“我扎他,是怕他喊。”谢某说,他抄起被害人家中的尖刀,扎了被害人多刀。他把被害人拖到卧室,用报纸等物品盖上。几天后,陈红回家发现了丈夫的尸体,怀疑是谢某所为,遂向警方报案。
死者家属索赔50余万
谢某当庭对法官说:“我在家中看过电视台放的录像,里面的人不是我。”谢某还说,案发当天,他拉黑活送一位客人到房山,他没有下车,直接开车返回了。但是,谢某的母亲在证言中表示,她看过电视台放的录像,里面的人就是儿子谢某。
李宏检察官当庭出示一份关键证据——涉案小区的监控录像。在录像里,有一名戴着帽子的男子,从涉案小区大门经过。多名证人证实录像中的男子就是谢某。李宏说:“录像显示被告人进出小区,与谢某在法庭说自己拉黑活没有下车有矛盾。”谢某高声说:“录像上的人不是我。”庭后,被害人汪洋的女儿告诉记者,父亲与陈红是再婚。“父亲被害死了,我和家人都感到很吃惊。”汪洋的女儿说,父亲去世后,她没敢把此事告诉奶奶,害怕奶奶受不了。她还表示,她和家人提出民事索赔共计50多万元。(记者 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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