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7日17时30分左右,省女子监狱警察林娜着警服下班回家途中,在济南山大南路和闵子骞路交汇口一修车摊修理电动自行车,期间因修车排队顺序与修车人谢某夫妇发生纠纷。林娜随后打电话将其丈夫朱某叫来,朱某赶到现场后动手将修车人谢某夫妇打伤,造成群众围观,致使交通受阻,引发治安案件,公安机关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林娜及其丈夫朱某拘留十五天的行政处罚。
鉴于林娜的行为引发治安案件,社会影响较大、后果严重的事实,18日,省女子监狱决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林娜开除处分。
林娜身为警察,却因争执触发治安案件,社会影响极坏,省司法厅、省监狱局立即将此案件通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并运用这一反面典型,教育广大干警严守法纪和社会公德。
省委政法委决定,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增强群众观念、强化法治意识、整顿纪律作风”专题教育,对警风警纪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改,严格警纪管理,从严治警,加大政法督察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于党和人民、组织纪律严明的政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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