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14岁花季少女“缺钱花”先后行窃10次被抓

2011年08月19日 16:52 来源:长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一个14岁花季少女,本应在学校里安心读书学习,然而年纪小小的她却沾染上了偷窃恶习。近日,承德市兴隆县警方经缜密细致工作,一举破获该少女先后作案10起,盗得现金3200元的系列盗窃案。

  8月15日21时许,兴隆县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半壁山中队接辖区蘑菇峪乡陈某报案称:其自家所开的商店再次被盗……。接到报案后,中队长潘小东立即带领民警迅速赶赴案发商店,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经与店主调查了解得知,当天,店主陈某将一天的营业款放在了柜台边纸箱中的一个包里,晚上关门清点营业款时,发现放在包内的3张面额为100元的现金不翼而飞。办案民警围绕当天到过商店的人员逐一进行走访排查,最终锁定与陈某同乡的14岁少女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依法对其进行了传唤。

  在该女家长的陪同下,办案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审理,经查:8月15日中午,早有预谋的李某趁陈某离开商店休息之时,扒开商店门,从柜台上爬过去,将放在柜台边纸箱内包里的300元现金盗走。

  然而,办案民警们没有就此止步,根据李某的作案手法,结合报案人今年以来几次发生被盗的实际,进一步加大了对该女的余罪深挖工作。李某最终交待了自今年2月份至今,通过破坏窗户、扒门入室等手段,先后盗窃陈某家商店8次、盗窃同乡人李某家和王某家现金各一次,共盗得现金3200元的犯罪事实。特别是在盗窃陈某家商店时,自作聪明的该女每次不是将陈某家营业款全部盗走,而是钱多多拿、钱少少拿,以达到遮人耳目的目的。

  鉴于该女未到刑事责任年龄,目前,警方已责令少女的家长对其严加管教,并如数赔偿受害人3200元被盗款。

  在侦办这起案件中,警方注意到了这样一个细节:李某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是与她出身单亲家庭分不开的。据了解,早在李某两岁时,她的父母便离异,母亲远稼到了遥远的外地,幼小的她与父亲相依为命,由于父亲是个地道的农民,一天到晚只知道干农活,在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基本处于放任不管的状态,日久天长使孩子养成了我行我素的性格,特别是当看到别人家的同伴吃喝无忧、花钱阔绰后,便产生了偷盗邪念,从而使其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警方在这里特别提醒: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对孩子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其家庭、学校和社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尤其对于像李某这样生活在单亲家庭里的孩子而言,则更应对她们进行严加管教,使她们能够健康快乐成长,将来成为社会上的有用之材。(贺宏伟 李玉富)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张志刚】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