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今天针对媒体报道的“甘肃省天水市22户‘5·12’地震受灾群众没有拿到红十字会拨付的1万元援助款,只是拿到一张红十字灾后重建(补助)白条”事件,通报调查结果。甘肃省红十字会秘书长袁博表示,红十字会援助重建补助款到账资金每户7500元,22户共计165000元,作为受灾群众建房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用于村民的房屋建设,不存在私自挪用、挤占和改变用途的问题。
袁博说,“红会拨款成白条”实际上是镇政府对《救济款(物)四联单领据》的实际用途没有跟受援户解释清楚,而群众对《领据》的用途不了解而产生了误会。对此,天水市秦州区政府表示,将就此事派出工作组,逐家逐户向群众进行解释,消除群众误会。
8月17日上午,有媒体刊登了一篇名为“甘肃部分‘5·12’受灾群众震后遭‘灾’,红会拨款成白条”的报道。报道称,甘肃省天水市汪川镇郭山村三组22户“5·12”地震灾后重建民房项目,至今还未拿到红十字会拨付的1万元援建款,他们只拿到了一张“红十字灾后重建(补助)”的白条。
袁博表示,经调查,汪川镇政府于2009年4月16日收到中国红十字会援助天水市秦州区汪川镇郭山村三组22户民房项目援助资金后,汪川镇召开镇党委会研究决定郭山村三组的民房建设以镇政府为建设主体,郭山村村委会具体负责实施,进行异地选址整村重建。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征求郭山村三组村民意见,确定红十字会援助资金作为农户自筹建房资金,用于抵付群众自行负担的建房款部分。汪川镇政府根据工程进度分别于2009年6月11日拨付10万元、6月25日拨付5万元、6月26日拨付1.5万元向项目承建方拨付汪川镇郭山村三组22户红十字会补助款75%的灾后重建民房项目款16.5万元。
袁博说,汪川镇政府向各受援户开具的《救济款(物)四联单领据》,本意就是向受援户告知,红十字会援助的每户7500元已由汪川镇政府拨付至施工方用于民房建设。(记者周文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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