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局长接访日上,已连续上访了13年的小水拉着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杭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柯良栋的手,不住道谢:“谢谢局长,谢谢政府,我今天过来,不为上访,只为感谢!”
【案件回放】
1997年11月16日晚9时许,淳安县里商乡中坑村村民小金(当年40岁)驾驶自家梭机船与妻子小水一起在千岛湖架子岭水域捕捞银鱼时,被另一艘梭机船追尾撞击,小金落水后失踪,肇事船趁着夜色逃逸。
由于案发时间和地理环境十分特殊,淳安警方虽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力侦查,但一直未能侦破此案。此后的13年,受害人的妻子小水不断到国家信访局、公安部和省市信访部门信访。浙江省公安厅和杭州市公安局领导也多次就此案进行批示要求县局加大侦破力度。
2009年6月,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杭州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柯良栋上任后接到小水的信访件,他立即调阅本案的全部卷宗认真研读,并作出批示要求:“对人命关天的事情,公安机关必须紧盯不放,直至破案,依法惩处,还被害方以公平正义”。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郑贤胜多次过问此案,并指派市局办公室、刑侦支队等部门从信访、案件侦办等不同层面给予大力支持。
按照市局的要求,淳安警方2009年7月19日从全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以现行命案的工作力度全力开展侦查。由于案发时间久远,基本无现场可斟,有价值线索极少。面对困难,专案组民警没有畏缩,他们从头开始,对案发前后的可疑情况逐一甄别,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对所有线索逐一查证到底。
在6个月的专案侦查过程中,办案民警不放弃、不懈怠,加班加点连续作战。专案组民警辗转多地,行程近万公里。案件终于在2010年1月中旬显露曙光。专案组发现石林镇棠高村的吴某和一名当时在该村务工的东阳人赵某有重大嫌疑。民警通过查找当年派出所和县局档案室的暂住人口登记等大量档案,终于查清赵某的具体地址,将嫌疑人抓获归案。
吴某、赵某先后交代了肇事经过:1997年11月16日晚9时许,在千岛湖上捕银鱼的赵某和吴某在途经架子岭水域时追尾撞上小金夫妇的捕鱼船只。当时赵某驾船,船头的吴某自己也落水,后在赵某的帮助下爬上船,赵某听到对方船上有人落水,看到有一双手在水面划动的情形,将船上的救生衣丢入水中,后发现落水者已经不见,即驾船逃离了现场。
2010年9月,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法院同时判决由肇事者赵某、船主吴某赔偿受害人315557元。
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可在柯良栋心里的沉重感却挥之不去,他深深了解小水家的生活艰辛,对肇事者的赔偿能力感到担忧——这起交通肇事案使小水失去了家里的顶梁柱,她此后未再嫁,家中儿子长大成人后又患有疾病,生活一直比较艰苦。肇事者赵某、船主吴某两人的民事赔偿能力又极为有限——赵某在2003年因爆破作业事故瘫痪在床7年,二级伤残,家徒四壁;吴某曾出车祸,后又患鼻咽癌,家中还欠外债两万余元,其妻也于多年前外出未归,儿子刚21岁。
为此,柯良栋先后三次进行批示。2010年10月17日,柯良栋批示“要统筹考虑,执行判决和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及民政救济结合起来解决”。2011年2月1日,柯良栋批示“请淳安县政法委协调,要妥善解决此事”。2011年5月26日,柯良栋再次批示给淳安县委县政府“如法院判决不能执行,可从被害人司法救助层面想办法”。
为了使案结事了,淳安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多方筹措解决。淳安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金洪亮要求专案组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为群众解决疾难困苦。淳安县公安局通过大量工作,为小水争取到犯罪嫌疑人和肇事船主的赔偿款80200元,同时积极主动与法院、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里商乡政府等联系沟通,为小水争取社保统筹和司法救助金共约20万元。近日,好消息传来:救助金今年8月全部到位。
这起历时13年的信访命案,在杭州警方不放弃、不抛弃的努力下,终于圆满和谐地画上了句号。小水送来的那面锦旗,褒扬了杭州警方从上到下为之付出的心血:“心系百姓”。(记者陈东升 通讯员徐佳陈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