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浙江法院推行量刑规范化:努力消灭"同案不同判"

2011年08月23日 15:51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努力消灭“同案不同判”现象

  ——浙江法院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样本调查

  2010年10月,量刑规范化改革全面试行,截至2011年6月,浙江省法院系统审结涉及15种规范化罪名案件共31758件,判处被告人共50615人,试行前后的量刑结果基本保持平衡。试行后的案件上诉率为8.98%,同比有所下降。同时,浙江全省法院也普遍反映案件的上诉率和二审改判率均有所下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幼璋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告诉记者,量刑规范化试行工作,在浙江省法院系统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成效一:解决 “同案不同判”问题

  王幼璋告诉记者,浙江省社会各界对量刑规范化试行工作总体上给予了肯定。量刑规范化改革统一了量刑方法和步骤,设置了量刑情节的适用标准,使法官量刑有了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依据,最大限度地统一了法律适用标准。个案之间、地区之间的量刑更加均衡,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同案不同判”问题。

  王幼璋举例说,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通过量刑规范化改革,法官之间对同类案件的量刑结果日益均衡,没有出现畸轻畸重的现象。又比如温州地区明确规定量刑基准与调节幅度,有效合理地限制了自由裁量权,避免了相同或相似案件在不同县域的量刑差异,促进了被告人息诉服判。

  成效二:缩小“人情案”、“关系案”滋长空间

  量刑规范化的实施使量刑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更加客观平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能排除案外因素的干扰。王幼璋形象地将量刑标准比喻为应对说情请托的一道门槛,缩小了“人情案”、“关系案”的滋长空间,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量刑暗箱操作,既为法官减轻了压力,也让说情者望而却步。

  由于公诉机关量刑意见的发表、庭审中对于量刑事实及刑罚适用的辩论,尤其是判决书关于量刑的详细表达,使法庭审判更加公开、透明,使被告人能够对法院判决的量刑结果明明白白、心服口服。在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的量刑意识普遍增强,量刑程序相对独立。法庭辩论围绕定罪、量刑和刑罚适用充分展开。根据审判人员引导,控辩双方能够很好地抓住量刑部分的辩论点,使量刑程序能够独立发挥作用。同时,浙江很多法院为了能够让被告人清楚自己的刑期到底是如何给出的,还直接在宣判后进行释明,从而使被告人容易接受判决,提高服判息诉率。

  成效三:法院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进一步提高

  王幼璋告诉记者,量刑标准和量刑过程的公开,使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和判决结果更加理解和支持。群众不仅要看到结果的公正,还要看到实现结果公正的过程也是公正的。而量刑过程的公开、透明,有助于推进实现过程的公正。

  王幼璋介绍说,该省宁波地区法院重视刑罚的导向性,对当事人的程序和实体权利保护更加有力。将量刑程序纳入法庭,在庭审中对量刑进行调查、辩解和辩护,一方面保障了被告人合法权利的行使,另一方面更有利于鼓励被告人当庭认罪、主动退赃退赔、赔偿被害人损失,使刑事审判更加公开,社会效果更好。

  成效四:积累经验有助于更好发挥量刑规范化作用

  为了更好地将量刑规范化试行工作推向深入,浙江省法院系统不断总结先进经验。

  经记者调查,为给量刑规范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工作便利,该省法院建立了案件量刑信息库。比如温州地区法院对于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15个罪名以外的常见罪名,如贪污贿赂案件,要求各基层法院指定1名信息采集员,由中院统一汇总,供两级法院在量刑工作中参考,矫正量刑偏差,实现量刑公正。目前已制定了贪污贿赂10万元以上案件的量刑信息库。

  该省法院在实践过程中,扩大了量刑规范化罪名并细化量刑情节。比如越城法院将使用范围从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15种犯罪案件扩展到包括贪污、受贿在内的21类案件。同时对量刑情节进行细化,规定了聋哑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等法定量刑情节的调节幅度,扩大了量刑情节的适用范围。

  为充分保护被告人合法权利,浙江省法院系统还建立了双向量刑建议及评析制度。比如北仑法院在实施量刑规范化过程中,不仅由公诉机关提出量刑建议,还实行由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议或征询被告人量刑意见,并作充分、详细的评析。如果被告人提出的量刑建议及理由合理,法官将予采纳。如果被告人量刑建议低于法官预期的量刑,法官会向被告人陈述各种法定事实、情节及法律规定,详细说明不能轻判的原因。这种审判方式是法官本着兼听则明的思想,充分听取被告人自己的量刑意见,多角度、全方位审理案件,使案件的审理更科学合理,审判更加公开、公平和公正,也使被告人不但口服,而且心服。

  此外,为了将量刑规范化工作深入开展下去,浙江省法院系统还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系统建立了常态化联席会议协调机制。该省的海曙法院和象山法院采用座谈会、专题研究会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以及政法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就量刑规范化的相关问题征求、交换意见,共同探讨量刑建议书的制作和提交、如何在庭审中纳入量刑调查和辩论程序等,并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量刑程序的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引导或建议侦查机关在收集证据时,注意对影响犯罪嫌疑人量刑证据的收集和调取等。(记者 张景义)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张尚初】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