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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真哥”四年换四份工作打四场官司 称很享受(2)

2011年08月24日 03:22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不停地打官司,累不累?

  “我觉得很享受,很快乐”

  肖强兵频繁跳槽、频繁打官司,有人甚至怀疑肖强兵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他上班不是为了工作,而是为了打官司捞钱”。

  重庆晚报记者(以下简称“记”):从2008年开始,为什么你每到一处上班,辞职后就会告用人单位?

  肖强兵(以下简称“肖”):上班前,用人单位都信誓旦旦:签合同,月薪1000多(元),买“五险一金”……结果,合同不签,工资打折,有的连保险都没给我买……找公司谈,他们都不理。

  记:你听到过一些风言风语,说你找工作就是为了打官司吗?

  肖:听到有人这样说过,说这种话的都是那些用人单位。我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打官司,不怕别人说闲话。

  记:你这样不停地打官司,累不累?

  肖:不累。每次官司都打赢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伸张,我觉得很享受,很快乐。

  记:如果某一天你当了老板,遇到这样到处告状的员工,你怎么办?

  肖:如果我当了老板,有员工告我,说明我和公司本身就有问题,肯定会面对,及时改进。

  他还免费帮人打官司

  昔日同事也来感谢他

  今年36岁的肖强兵,只有初中文化,家住武隆县巷口镇万银村。

  肖强兵当了10多年厨师,在厨艺及营养搭配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肖强兵说,当厨师那些年,包吃包住,待遇不错,没觉得有啥不满。最近几年的其他工作经历,反倒让他觉得气愤:“很多单位都是说得好听,往往落不到实处。”

  肖强兵说,他记得自己第一次上法庭时,因为紧张,浑身打抖,话都有点扯不清。随着阅历增加,他在庭上逐渐变得从容。因为连续打赢了几场劳动官司,亲朋与昔日同事对他刮目相看。后来,他还免费帮人打了几场官司,也都赢了。

  肖强兵说,老家的两位洗脚妹因为工资待遇等问题,将洗脚城老板告到渝北区法院,官司从一审打到二审。上个月,市一中院判决老板各支付二人7000多元。

  还有一件事也让他高兴。他说,前不久,以前的同事告诉他,自从他打赢官司后,单位的1000多名员工每月待遇提高了500多元,工作时间也比过去短了许多,大家都很感谢他。

  “你热衷打官司,难道今后想当律师?”重庆晚报记者问肖强兵。他回答,自己只是喜欢看书学习,有正义感,有点嫉恶如仇。当律师需要考证,需要时间,自己顾不过来。他的理想是当一名营养餐厅的老板。

  法官:精神可嘉,代价很大

  “肖强兵的精神可嘉,但是代价很大。”对肖强兵的行为,江北区法院一位法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法官说,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力量对比方面,劳动者比较弱势。作为一名劳动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身一人与老板及其律师对簿公堂,需要勇气和智慧。他的精神可嘉。

  但法官认为,肖强兵的前三个案子,都历经一审二审,每个官司从起诉,到最后拿到钱,最短的九个月,最长的一年左右,时间跨度很长。在已胜诉的三个官司中,肖强兵倾注了大量精力,最后收到的钱总共不到1.5万元。如果肖强兵把这些精力放在其他工作方面,也许回报会更多。

  法官说,更重要的是,这样频繁跳槽,会影响到他的连续工龄,以及社会保险的缴纳等。

  “较真哥”支招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 几乎一告一个准

  肖强兵想通过自己的经验告诉劳动者,要打赢劳动官司其实并不难。

  他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要掌握好证据,关键的是劳动者要用心,注意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如进公司的报名册、宿舍安排表、出勤记录、工资条或工资卡、工作证、工作服等。

  他说,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几乎一告一个准。打官司最难的是证明加班问题,因为证据不足,自己就吃过亏。事后,他总结了一下,一定要留下出勤记录、单位书面安排,同时还要找到三人以上的证人证明自己加了班。

  他提醒,打官司前,劳动者必须先要熟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诉状中,诉讼请求要明确,事实要表述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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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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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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