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反腐倡廉建设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比如说,教育不够扎实,制度不够健全,预防不够有效。在案件查处方面,还存在执纪执法不严的问题,应该严厉惩处的却没有严厉惩处。
由此可见,诱发腐败的主客观因素十分复杂,遏制腐败现象蔓延是一个长期过程。必须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织就全方位防治腐败的“天网”,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
◇ 绷紧 “高压线”:从严惩治不放松
古语云:“严刑重典者成,弛法宽刑者败。”遏制腐败现象蔓延,首先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让任何人都不敢触碰这根“高压线”,谁碰谁就粉身碎骨、身败名裂。只有这样,才能对腐败分子形成强大威慑力,有力打击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
近些年来,我们党和政府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王益、黄瑶、许宗衡、张春江、刘志军……一大批腐败高官纷纷落马。据统计,2010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39621件,146517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5373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必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从腐败易发多发的环节入手,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党纪国法的案件为重点,对腐败分子“露头即打”,绝不允许形成气候,绝不让党内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廉洁从政“八个禁止”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禁止违反规定选拔干部。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严查关键岗位。“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各级领导干部处在关键岗位上,一旦出现问题,往往涉及面广、危害性大。要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积极推进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建立健全防范腐败分子外逃、境外缉捕、涉案资产返还等工作机制。
严查重点领域。俗话说,“打蛇就要打七寸”。惩治腐败也是一样,要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才能取得好的效果。近几年来,针对工程建设、房地产、土地批租、矿产开发、国有企业等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现象,中央加大查办力度,有力打击了腐败分子。要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继续严厉查处这些领域的腐败案件。目前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扶贫开发等领域也出现案件多发的迹象,群众对此反映强烈,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发现案件及时查处。
白衣天使拒绝商业贿赂
陕西省西安市中医医院举行“拒绝商业贿赂,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签名、宣誓、承诺、倡议活动,全院600多名医务人员表示,要以身作则,廉洁行医,规范服务,时刻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拒绝商业贿赂,做维护群众利益的白衣天使。
严查商业贿赂。一段时间以来,吃回扣、收红包……这些商业交往中的“潜规则”,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2005年8月—2010年11月,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85145件,涉案金额208.6亿元。必须继续施以重拳,重点查处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和经销等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方面的案件。依法查处跨国(境)商业贿赂行为。加大对商业贿赂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威慑。
严查渎职侵权。近年来,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皮革奶、染色馒头等一系列食品安全责任事故,都同公务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有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对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环境污染案件等,要及时介入,查处背后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突出查办影响科学发展、损害民生民利、危害公平正义、破坏和谐稳定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 构筑 “防火墙”:制度反腐求长效
《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县委重大事项公开决策流程图》、《科级干部任免流程图》……这是浙江省嘉善县规范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一系列制度设计。自2010年12月被确定为全国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县以来,嘉善县围绕厘清职权、规范程序、公开运行、强化监督四大内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有效规范和加强了县委权力的运行。“郡县治则天下安。”嘉善县的有益探索,为从制度上防治腐败提供了启示。
邓小平同志曾说过,制度问题更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建设是反腐败斗争最有效、最持久的手段。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让品行不端者无法拥有权力,让有权者不能腐败。
近些年来,中央陆续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一批制度法规,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序进行。但从实践来看,当前存在的诸多贪污腐败现象,仍然与制度、体制和机制的不完善有关。比如一些领域和环节还存在制度空缺,无章可循;一些领域和环节虽然有制度,但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时效性不强;一些制度执行不力,没有发挥应有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