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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胸抓拍图流出曝法规真空 电子眼监管难受约束

2011年08月24日 09:09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这两天,一张拍摄于四川某高速路上“左手驾车、右手袭胸”的监控照片在网络上热传,有部分言论将信息泄露方指向公安部门。

  而在我省(山东),目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治安管理报警监控设备也逐渐增多。人们有理由关注,我省警方对于这些监控信息是如何处理的?有无外泄的可能?对于日益普及的“电子眼”,有没有约束?本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问程序

  抓拍图专人剪辑 调看由交警操作

  目前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分固定式和移动式,主要涉及闯红灯、超速、公交车道抓拍以及电视监控等。昨天,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对于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会提前进行公示。

  济南市公安交警支队甚至早在公安部有关规定实施之前,就已实行“电子眼”公开制:在每处固定电子眼的位置,警方在附近都设有标志牌,提醒过往车主。

  “目前,对于非现场执法获取的图像等信息,交警部门有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处理、管理。对于个人违法信息的查询,目前虽有互联网、手机等各种查询方式,但之前都有程序认证,以确保机动车数据等不会外泄。同时,像在互联网的网上查询,个人一般也只能查到文本信息。如有异议,需要调看图像等信息进行核对,则要前往交警部门进行查询,而且过程都是在技术人员的操作下完成。”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安内部对此有着纪律规定,严禁擅自改动、删除、外泄信息资料。  

  如何拍

  确保抓拍准确 均为“三连拍”

  烟台市交警支队牟平大队7月底刚刚设置了20余处“电子眼”,其宣传科科长林健告诉记者,监控设施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统一由监控室进行处理。“监控室不允许外人进入,只有专门的技术人员对抓拍信息进行剪辑,证据充足的才会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并且,每名技术人员前面都有一个纪律牌警示,严禁擅自改动、删除、泄露车辆数据和信息。”

  记者采访时获知,各地交警对于监控信息的录入,都会保证车辆违法的证据充分。记者从济南交警部门获悉,“电子眼”抓拍闯红灯时,会连拍三张照片,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第一张照片是压线时的照片,车牌清晰可见,第二张是在路口中间的照片,第三张则是冲到对面路口,红灯仍清楚可见的照片。

  交通违法信息,会在10个工作日内录入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然后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查询。目前该系统已经实现了全省联网,也就是说,即使在省内其他地方有违法行为,在省内任何一地都可查询、缴纳罚款接受处罚。

  随意装

  私设的“电子眼” 监管有缺失

  此外,在大街小巷还有大量进行治安管理的电子眼。有民警告诉记者,警方目前对于银行、大型商场、企业等单位的电子监控设备使用都有很严格的规定。“内保单位都经警方培训,监控信息不得泄露。没有警方批准,任何个人、单位都无权私自查看这些信息。”

  可如今越来越多的个人、单位自设起“电子眼”。这些“电子眼”的位置、数量,并不在警方的管控之中。

  在济南舜耕国际会展中心,通常每年都会举办安防设备展览。记者曾经问询过几家专门经营“电子眼”、报警器等安防设备的公司,在他们的手上,针孔“电子眼”售价只有300多元,其他的各类型“电子眼”从100多元至上千元不等。

  记者询问购买监控设备需要什么手续、需不需要证件?对方均称不用办理任何手续,几个小时内就可装完。

  记者发现,省城的不少高档小区内也都安装了“电子眼”,有的“电子眼”距离住户仅几十米。有市民认为,这些“电子眼”能转头、拉近拉远,倘若小区监控室内的人将镜头对准住户家庭,很容易侵犯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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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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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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