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直击
树枝是被大车挂倒的?3个证人说法不一
因距事发时间已超过3个月,事发地点附近的多个监控录像都因时间太久而没有了记录。
尽管如此,绿化处代理人梁先生还是拿出了相关证据证明他们不存在任何过错。
梁先生说,他拿出了元旦期间的天气预报,证明1月1日当天整个郑州市风力是2级,“这说明当天整个市区是没有风的,该树木也处于冬眠期,树枝上无一片树叶,根本不存在大风吹折之理”。
除此之外,他还提交了两份证人证言,证明当时是一辆绿色邮政快递车先挂倒树枝后,砸伤了王女士,而并不是由于自身或被告方的管理不善造成的,王女士没有及时搜集到车辆的有效信息,现在要求树木的管理单位承担责任显然很不合适。
证人雷女士是附近一家店铺主人。她说:“那天,我在门口站着,突然咔嚓一声响,我看见一辆绿车往西走着,车厢挂着拐角的一棵树,当时树枝被电缆线兜着,没一会儿,树枝掉下砸着了一个女的(王女士)……”
另一证人宋女士也是附近店铺主人。
宋女士说,那天她在店门口坐着,看到一辆邮政快递的车往西走到事发地时,由于车头小尾大,车过树下时挂了树枝一下,一会儿,树枝掉下,砸到了妇女,但没有看到车牌号。
法庭也调查了附近的一名商户,这名商户又说是公交车先挂到了树枝,当时树枝没有掉下来,在公交车走了三四米远,树枝掉下砸中了王女士,“我还帮他们把树枝抬了起来,男的自己爬了起来,我看到女的脸色很难看,后来就有人打了120”。
“绿化处提交的证人说是绿城快递的车,而法庭调查的证人又说是公交车,都说是亲眼看到的,可是为什么车子的形态大家都没看清呢?”付静说,这3个证人的店铺位置都是相邻的,而事情过程却叙述不一样,“对这3份证言都有异议,我们仍然认为应以接处警记录为准,也就是民警当时询问在场人员,都无法证明该树枝是由外力造成的”。
原告方一连问了绿化处6个问题
从现场提交的大量砸伤王女士的大树照片来看,当初砸伤王女士大树的断裂处已经干枯,发黑。“这不是一个突发现象,而是日积月累造成的,这也说明了绿化处长期疏于管理维护义务。”付静说。
付静一连提问了绿化处6个问题,其中4个问题是:
行道树的树枝一般多长时间修剪?
绿化处:该修剪的时候随时修剪。
假设绿城快递车辆撞到了树,那你们的维护义务何以体现?
绿化处:绿城快递车撞到了树是因为它走了它不该走的路,它到了不该到的地方。过大车的地方需要车辆注意,不是所有的大树都需要把树枝弄断。
平时你们的维护管理义务如何体现?
绿化处:对树枝进行修剪,对枯树进行摘除。是否尽到义务,关键看是否是枯树。法庭也去现场看了,这棵树不是枯树,现在树生长得很茂盛。
有何证据证明该树不是枯树?
绿化处:原告提交的照片及法庭去现场也看了,那树长得很茂盛,不是枯树,如果是枯树现在也不会存在。
对此,绿化处坚持认为,砸伤王女士的树枝不是枯树,况且现在生长还是很茂盛。
付静:“那么你的维护、修剪是否尽到了义务呢?你的树枝是否过低了呢?这些绿化处都没有提交证据来,所以绿化处就应承担责任。”
记者追访
不想车树“打架”就需要提前规划到位
庭审结束后,绿化处法律顾问接受了记者采访。
对于照片显示当初砸伤王女士的树干切面,已经发枯发黑,“这其实是空心形成的黑影,并不是发枯发黑,大家可以去现场看,现在大树长得很茂盛”。
对于是否尽到维护修剪义务,梁先生说,梧桐树已经成了郑州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现在郑州的梧桐树几乎是一树一证,大树的树干就是树杈,夏天给大家遮阳的需要,不可能如王女士代理人所说,凡是车碰到树了,都要将这些树枝全部砍掉。“我们修剪只是对小枝小叶、对于那些不稳定的死树枝进行修剪,如果确定某棵树影响交通了,需要砍伐,还得有交通部门的报批手续等。”
同时,梁先生还说,现在郑州建设步伐在加快,缓解交通压力,有的路段人行道改成快车道,快车道变成慢车道等,就如本案的事发地点陇海中路,原本这地方就是人行道,但现在交通部门又将一半人行道改成右转机动车道。“这样的话,树是不动产,而车是活的,是车让树,还是树让车?”这些其实应该当初规划交通路段时,公安、交通等各部门就应考虑进去,共同协调解决这个事的。
他也希望今后有关部门在规划交通路段时,公安等各个部门应该提前规划协调,提前考虑“万一大树影响交通咋办”,这样就不会出现车、树“打架的事”了。(王新 王斌 庆远 记者 鲁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