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记者从甘肃天水市清水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清水县某学区校长赵某,三年中贪污公款14万余元。目前赵某已被清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清水县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赵某利用担任学区校长兼中心小学校长的职务之便,伙同犯罪嫌疑人王某违反政府采购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的规定和有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套取、侵吞国家政府采购教育专项资金。同时,赵某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开发票以财务报账的方式,骗取公款和给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款。经查,赵某涉嫌贪污公款143775.40元,实际获得赃款132700.40元;王某涉嫌贪污35625.00元,实际获得赃款9875.00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涉嫌共同贪污犯罪。(记者 哈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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