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门服装商暴力讨债引发互殴
退伍兵当警察面刺死人受审
大红门服装摊主陈芳良因卷入浙江人与湖北人的生意纠纷,在民警现场处理双方纠纷过程中,持刀刺死对方一人。今天上午,陈芳良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他被控故意伤害罪。
今年28岁的陈芳良是浙江省仙居县人,体格健壮,他曾在部队当过侦察兵,退伍后在北京大红门做服装生意。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陈芳良于2010年12月20日16时许,在得知其亲戚杨某因经济纠纷与他人发生互殴后,遂赶到本市丰台区南苑乡一院内,在民警处理双方纠纷过程中,因故与对方的卢某等人发生冲突并互殴。过程中,陈芳良持随身携带的折叠刀猛刺卢某的左侧胸部1刀,致卢某死亡。
陈芳良在法庭上说,案发前,因为经济形势不好,造成大红门的浙江仙居服装商人手里的库存积压大增,拖欠了湖北人的加工费。案发当天下午,陈芳良接到朋友电话,说湖北人来要账,陈芳良的亲戚杨某被湖北人打了,陈芳良立即和几个老乡赶赴事发地点。陈芳良当时带着水果刀,他当庭解释他想去把杨某救出来,但事发突然,来不及把刀放下。
陈芳良开车进了院子,看到院子里聚集一两百人。院子里停着警车,但陈芳良说没看到警察。在院子的一侧,陈芳良找到被打得头破血流的亲戚杨某,得知是对面的几个湖北人打的杨某。陈芳良说,湖北人当时想走,他的一个老乡上前想拦住对方,双方立即厮打起来,陈芳良也冲了上去。互殴过程中,有人从背后用砖头拍在陈芳良头上。
“你当过侦察兵,按照你的体格,你有能力保护自己吗?”公诉人问。“我当时被打晕了。”陈芳良说,他从兜里掏出了水果刀。“我想吓唬吓唬他。”陈芳良说,他掏刀后,对方冲过来,他一抬手,就扎到了对方。扎完人后,陈芳良逃离了现场,后被警方抓获。
证人证言显示,事发时湖北人陈某上门讨4000多元的债,使用了暴力手段。民警到场后,双方就停手了。就在民警将双方负责人带离现场过程中,陈芳良等人进入院子,他们越过民警一行人。在民警带人上警车时,陈芳良等人在院子里和尚未离去的湖北人发生了打斗,民警反身去阻拦时,陈芳良已将被害人刺倒在地。
“你接了电话,二话不说就带着刀去现场,当时双方的冲突已经停息了,对方和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去拦人家,这事和你有关系吗?就因为老乡之间相互帮忙?”法庭上,审判长要求陈芳良深刻认识自己的行为。陈芳良无语,深深低下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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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出警如何控制现场
据警方专业人士介绍,民警解决纠纷常在诸如街面这样的公共场所进行,一般围观人员较多,调解难度大,民警要顺利完成调解任务,必须掌握一定的方法与技巧。
首先要控制现场,分别向双方了解情况。民警到达纠纷现场,往往会看到双方正在激烈争吵,而双方情绪不稳定是无法了解到真实情况的,因此民警首先要将双方情绪稳定下来,控制纠纷进一步恶化,关键是将双方当事人分开。
由于双方本身就已存在冲突,因此在调解过程中如果再受到来自对方或其他方面不良信息的刺激,便极易使矛盾冲突进一步升级、恶化。此时民警要想方设法将双方当事人分开,使双方没有接触的机会,让他们冷静下来,进而能理智地分析和面对眼前的问题。(记者 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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