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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4少年在浙江被陷“抢劫案”遭关押1年多(图) (2)

2011年08月24日 16:18 来源:金黔在线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律师探监发现案情蹊跷

  2010年6月底,贵州黔信律师事务所受卢永成家属委托,指派王宗跃律师先后两次前往浙江了解案情。与卢永成见面后,卢永成向律师强调是被冤枉的,是屈打成招,他们4人绝对没有干过任何违法之事。

  王律师认为案情蹊跷,便将此事告知律师事务所的主任钟远人。没过几日,同案的另外几名被告少年的父母也一起来到贵阳,委托黔信所律师出面提供法律帮助。最终,钟远人、王宗跃、蒋国军、程庚4名律师接受了委托,并于8月23日赶赴浙江上虞市。

  律师团与4名贵州少年见面后,于2010年9月9日,以贵州黔信律师事务所以及办案律师的名义联合向浙江省上虞市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发出“情况反映”函,强调此案存在有太多疑点,且证据自相矛盾,办案人员还存在刑讯逼供行为,本案很有可能是一起错案。

  -法庭上贵州律师据理力辩

  接到贵州黔信律师事务所的“情况反映”函后,上虞市检察院先后两次将该案退给上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同年12月10日,上虞市公安局第三次移送审查起诉。

  今年1月18日,上虞市人民检察院向上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卢永成、康林、熊杰、王瀚在2010年3月25日晚上,在上虞市百官街道横街中苑6栋楼下,采用捂嘴、持刀威胁等手段对陈某实施抢劫,劫得包一个,内有人民币23000余元及银行卡8张、身份证等物,经法医鉴定,陈某的损伤构成轻微伤,4被告共同以暴力胁迫方法抢劫财物,数额巨大,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而根据法律规定,犯抢劫罪数额巨大的,将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钟律师提出,4被告人所谓“有罪”供述极不稳定,尤其是卢永成、康林、熊杰,基本在看守所范围内不承认,被提讯离开看守所范围又承认,在法庭又不承认。证据方面,被害人陈某被抢包的颜色、丢失物品、现金等特征供述不一、卢永成说是深色、康林说是白色、熊杰说是蓝色、王瀚说是黑色,而被害人描述是咖啡色,完全不吻合。在分赃细节上也所说不一。此案中的被害人被抢了大量的钱物,但是公诉机关只提供了几张被撕碎的存单作为物证,通过庭审,不能证明这些存单与四名被告人有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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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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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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