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刑诉法修改拟强制证人出庭 破解“证人出庭难”

2011年08月24日 18:4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证人出庭作证对于查明案情、核实证据、正确判决具有重要意义。在司法实践中,证人、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而不出庭的问题比较突出,影响审判的公正性。

  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为破解“证人出庭难”,增加了专门的条款,设计了证人强制出庭的制度。修正案草案规定,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并且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异议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在分析证人出庭难的原因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说,“中国人在生活中往往很顾及人情,不愿意得罪人。老百姓也没有认识到出庭作证是一种公民义务。”

  此次提交审议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按人民法院通知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逃避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

  在规定证人强制出庭的同时,考虑到强制配偶、父母、子女在法庭上对被告人进行指证,不利于家庭关系的维系,因此,规定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这充分体现了立法的人文关怀。

  陈卫东说,对证人鉴定人给予有力保护也是破解证人出庭难的一个重要方面。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的证人、被害人,可以根据案件需要,采取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对其人身和住宅进行专门保护等措施。

  草案规定,证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予以保护的申请。

  证人出庭作证产生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和误工损失无法得到有效补偿,也是现实中遇到的困境。对此,修正案草案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及误工损失,应当给予补助。对证人作证的补贴,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张尚初】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