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4日),重庆市武隆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案人数达169人的网络传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青秀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6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2月,青秀芳接触到澳洲AD网络媒体广告公司的工作人员。“足不出户,只需要在网站上点击广告就可赚钱”。这是澳洲AD网络媒体广告公司的工作人员给她描述的最形象的网赚方式。但要通过这种方式赚钱,就必须交钱入会成为注册会员,然后才有代理资格点击广告。
澳洲AD公司的代理等级分为普通、金级、钻石、超级、商务5个等级,分别需要交纳490元、1470元、3430元、10290元、30870元。然后每个代理可以发展2名会员作为自己的直接下线,然后下线又可以发展下线,整个会员体制就是金字塔型,越上级的会员得到的回报就越多。青秀芳在2009年7月申报成立了澳洲AD网络媒体广告公司武隆服务中心。她还以网名“山青水秀”,利用QQ聊天和QQ空间等多种方式宣传。截至案发,青秀芳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及下下线总共169人,发展层级达到20层。这些下线上交的会员费近200万元,青秀芳提取服务费6万元。(黎 林)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